而湖南對于該問題采取的整改手段更為“保守”,給出的整改措施是:通過專項整治、抽查核實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開展述廉評議,以及群眾來信、來電、來訪、網絡舉報等途徑,發現領導干部違規違紀多占住房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嚴肅查處。
>>解讀
小打小鬧難解根本問題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表示,當前我國領導干部住房存在的問題,包括超標分配住房、違規集資建房、倒賣出租住房、違法侵占住房、低價購買住房等,“有些領導干部利用工作調動、異地任職等機會,將國家為其提供的原有住房直接據為己有,這種狀況具有普遍性,有的甚至處于失控狀態。”
汪玉凱還提出,部分領導干部違反國家規定,利用手中職權集資建房,謀取私利。從上述各地的舉措來看,汪玉凱認為多屬于“小打小鬧”解決不了根本的問題。這與我國長期以來的干部住房政策有關系,這些政策導向大多重配給、輕退出。在住房市場化改革的進程中,由于干部住房腐敗的形式和內容在不斷發生變化,導致了在理論上對干部住房腐敗的界定存在很大困難。加之各地區社會經濟發展狀況不均衡,還沒有制定一個統一的領導干部住房監管制度;再加上干部財產公開制度還處于試點階段,對干部違規超標占有或建造住房查處規定缺乏具體的可操作性。
如要徹底解決這一問題,汪玉凱認為,首先需要對全國干部住房問題進行一個徹底的清理,同時配合不動產聯網查詢,與此同時制定統一的干部住房管理制度,比如對于某些級別官員實行“官邸制”,對多數官員實行住房流轉制度等,從系統通盤考慮才能徹底解決這個腐敗問題。
2干部親屬插手工程
問題仍處腐敗高位
自1995年,中共中央、國務院便發出《關于禁止領導干部的子女、配偶經商的決定》,但是時至今日,干部子女、配偶經商情況屢禁不止,干部親屬插手工程情況屢見不鮮。2013年第一輪巡視即將“個別領導干部以權謀私、以貸謀私;有領導干部及親屬存在插手工程建設項目、謀取私利”的問題視為較為普遍的問題,此次巡視,該問題仍然位處腐敗“高位”。
比如,吉林省個別領導干部親屬參與國企改制、土地征用、工程建設。全省紀檢監察機關查處領導干部親屬插手國企改制、土地征用、工程建設領域案件8件。
三峽集團則開展了領導干部親友在集團范圍內從事相關經營活動申報和清退工作,黨組管理的干部全部按要求進行了申報,截至2014年3月31日,已有2人主動提出清退。
3招投標腐敗
多個地區單位有此頑疾
工程建設領域的招投標腐敗已成腐敗“專業戶”,而主要表現形式則是干部利用職務影響,違規干預和插手招投標活動。此外,還有干部親屬在相關范圍從事相關工作等利益輸送。
通過第二輪巡視,被巡視地區(單位)中,湖南、安徽、國土資源部、三峽集團等均不同程度存在招投標腐敗問題。
針對這項久治不愈的“頑疾”,各地也制定了相關舉措,比如三峽集團提出,要禁止各級領導干部親友在集團公司范圍內從事承包或分包業務,禁止各級領導干部以任何理由干擾、限制、阻礙招投標違紀案件的查處。國土資源部還提出,全面摸底全體副處級以上干部配偶子女在國土資源相關中介行業組織就業情況,消除潛在廉政風險。
三峽集團提出,今年成立集團招標投標管理中心,加強集團對招標采購活動的集中管理,實現統一招標機構、統一招標文本、統一招標規則、統一決標流程,嚴防暗箱操作。要堅持和完善招標項目管理事權、招標權、評標權和決標權“四權分立”的工作機制,下一個程序對上一個程序監督,上一個程序對下一個程序負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形成閉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