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學建筑學院教授、院長,國際現代建筑遺產保護理事會中國主席劉克成:
應當將文物局納入,或責成文物局成為條例的執行主體。一方面,從管理上文物局一直是文化遺產保護的主管管理機構,統一管理又有利于相關政策的銜接。另一方面,城鄉建設的開發主體與文化遺產主體分離,有利于條例的執行,避免同一工程甲乙雙方都是一家人,不利于管理。
考慮條例的嚴謹性,建議將歷史、近當代優秀建筑及普通建筑及景觀均納入歷史建筑及景觀一個范疇。這是當前國際歷史建筑保護的通行做法。在羅馬30年以上壽命的建筑即為歷史建筑,而巴黎15年以上壽命的建筑就是歷史建筑,并不單另劃分近當代建筑。建筑到時間即納入歷史建筑,其改造和拆遷必須經過法律程序及專家論證。這在操作上也提高了條例執行的便宜性。(西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