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北京晚報》報道,取消合同費、新品進店費、開戶費等費用,降低偏高和超期的公路通行費,幼兒園將確定學前教育收費標準。這是記者從國務院辦公廳2日轉發的“關于2012年糾風工作的實施意見”中了解到的。
為了糾正大型零售企業向供應商違規收費問題,國務院辦公廳2日轉發的意見特別指出,嚴禁零售商向供應商收取簽訂合同費、新品進店費、開戶費等不合法、不合規費用。同時,降低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社區菜市場等農產品市場收費。
在交通方面,意見則提出,要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費、通行費標準偏高等違規及不合理收費,加快取消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
同時,集中整治商業銀行在貸款過程中強制收費、只收費不服務或少服務,不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以及不明碼標價等行為,嚴肅查處以貸轉存、存貸掛鉤、借貸搭售、一浮到頂等違規問題。
在教育亂收費方面,則將堅決制止以舉辦升學培訓班、跨區域招生、招“特長生”等為名的收費。堅決糾正以任何方式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教輔材料,以及課堂內容課外補并收費等行為。意見提出,將規范幼兒園收費行為,合理確定學前教育收費標準。(三秦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