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公布《中小學生守則(征求意見稿)》,將原版《中小學生守則》和針對小學生、中學生的兩個《日常行為規范》合二為一。現行的守則自2004年制定,迄今已沿用10年。
與舊版相比,新《守則》增加很多貼近中小學生學習、生活的內容。控制上網時間、會自護懂求救等與時俱進的內容獲得眾多網友好評;不過,刪除“見義勇為,敢于斗爭,對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要進行勸阻,發現違法犯罪行為及時報告”引發爭議。
修改后的守則
“愛祖國”的表述更具體了
新的《中小學生守則(征求意見稿)》由過去的10條縮減為9條。
新版“守則”300多字。每則都由三個字提綱契領,后有若干短句概括具體做法,更易記易行,具可操作性。如第一條“愛祖國”細化為“尊敬國旗國徽,奏唱國歌肅立,升降國旗行禮,了解國情歷史”,而在舊版守則中只簡單表述為“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愛學習”則細化為“上課專心聽講,勇于發表見解,按時完成作業,養成閱讀習慣”等。
一些表述較空泛,操作性不強的內容,如“自尊自愛,自信自強”等則被刪除。
此外,與傳統的“孝敬父母、熱愛集體、團結同學”等詞匯相比,新《守則》引入了很多新鮮的時代詞匯。諸如:熱心志愿服務、自覺禮讓排隊、控制上網時間、會自護懂求救、遠離毒品等,都是第一次提出。
保護環境也引入《守則》,變成“護家園”的內容,還增加了“垃圾分類”、“低碳環保生活”的內容。
修訂后的守則內容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多位杭城小學校長給予了肯定的評價。
杭州崇文實驗學校校長俞國娣說,原來的《守則》里的內容,比較概念化,現在的一些做法更具體了,“對孩子從小的養成教育,需要具體化,讓孩子明明白白知道,自己什么該做,什么不該做。”
俞國娣說,修改過的《守則》,對學校來說,更有操作性,“學生有沒有做到,我們可以更直觀地看到。這個年齡段的孩子,他們在行為規范的養成上,需要這樣直觀的行為表述。”
杭州天長小學校長樓朝輝說,新《守則》最大的好處在于,努力向著學生的行動靠攏。“原來的守則是空泛的,最大的問題在于無法轉化為學生的行動。從兒童的行為特點來說,只有貼近他們的生活、學習的實際,才能轉化為他們的行動。”
與時俱進
新增“會自護懂求救”
守則中新增的“會自護懂求救”內容將提高中小學生防護意識。
然而,也有專家及部分教育工作者認為,此類要求可以更具體一些。
有學者提出,此次守則修訂的內容,更加便于記憶、更為朗朗上口;然而在具體說明方面,可做出更多努力。比如,在防范性侵方面,有些國家和地區明確提出“背心和褲衩覆蓋的地方不能讓別人摸”,這樣的倡導方式可以更多一些。
關于守則里“遠離毒品”的內容,一位學生家長說,“遠離毒品”這樣的要求離孩子有些遠,并存有顧慮。“青少年階段有一個叛逆期,越是強調禁止的東西,他可能越想去嘗試。對于不是具有普遍性的問題,提出時是不是應該更慎重一些?”
一些規定也應該加強配套措施的完善。比如,垃圾分類低碳生活方面,家長認為,很多地方并不具備垃圾分類的條件,這樣要求學生,最終還是難以實現。
“學生良好行為習慣的形成有賴于守則的約束,同時也離不開老師、家長等以身作則,嚴格按照守則對學生加強引導。”多位專家指出,許多守則里要求的內容,譬如“紅燈行綠燈停”,只有家長、老師做到了,在教導學生時才具有說服力。
對于刪除“見義勇為”這一內容,也有專家不認可。
“規定中還是應當保留一些體現優良傳統和品質的相關要求。畢竟,在倡導見義勇為的同時,可以教給學生們方式方法,其實兩者并不矛盾。”
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認為,遇到壞人壞事,如果守則提出“結合自身能力和實際情況采取行動”,是不是更具有指導性。(本報實習生 程曉琳 本報記者 梁建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