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9日發布新規,將特長生招生、基建工程招投標、校級領導干部社會兼職、因公出國等納入《高等學校信息公開事項清單》,要求75所直屬高校即時公開、確保真實。
記者看到,《清單》包含10大類50條具體項目,其中不少規定與備受關注的高校舞弊及腐敗案件聯系緊密。如,招生考試信息提出,要公開“特殊類型招生辦法”“保送、自主選拔錄取、高水平運動員和藝術特長生招生等特殊類型招生入選考生資格及測試結果”等;財務、資產及收費信息提出要公開“設備采購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標”“收費項目、依據、標準及投訴方式”等;人事師資信息提出要公開“校級領導干部社會兼職情況、因公出國(境)情況”“校內中層干部任免、人員招聘信息”等。
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認為,近年來高校招生舞弊、基建領域腐敗案件頻發的根源是信息不夠透明、權力缺乏監督。對信息實行“清單式”管理是劃定高校行政權力邊界的一次嘗試,希望對遏止教育腐敗有一定幫助。
根據清單要求,今年10月底前,各部屬高校要在學校門戶網站開設信息公開專欄,各項信息應在制作完成或獲取后20個工作日內公開,公開的信息內容發生變更的,應當在變更后20個工作日內予以更新。
“我們將信息公開作為強化監督的重要手段,《清單》基本覆蓋了高校應主動向社會公開的內容,力爭不留死角、有一說一。”教育部新聞發言人續梅說。
然而,在一些專家看來,目前仍未“去行政化”的高校依然存在權力邊界模糊、內部監督匱乏的問題,信息公開工作很容易流于形式。
“只有推進現代大學制度建設,約束高校的行政權力和資源配置,才有可能從根本上遏止腐敗。”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說。
據悉,教育部還將引進第三方機構對所有直屬高校的信息公開情況進行評估,并適時組織專項督查。評估和專項督查情況將向社會公布。(記者施雨岑、吳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