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濟南4月17日電 (曲成蘭 黃品璇)“一人大病,全家返貧”的現象在中國并不罕見,為改善因病致貧、因病返貧情況,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廳長韓金峰17日表示,自2014年4月1日起,山東將全面實施居民大病保險制度,對基本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的合規費用超過起付標準的部分,由大病保險再給予補償,實際補償比例不低于50%,個人年最高補償限額為20萬元。
“總體來看,城鄉居民醫療保障水平還相對較低,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現象仍然比較突出?!鄙綎|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廳長韓金峰在17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凡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全部納入居民大病保險保障范圍;新生兒按當地規定辦理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手續的,可以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大病保險待遇。
韓金峰表示,自2013年山東省政府決定建立全省統一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以來,山東17地市新農合職能、機構等移交已基本完成,城鄉統一的居民醫療保險體系初步形成,8月底前將全面完成城鎮居民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整合。
“考慮到去年我省已開展新農合重大疾病醫療保險,為搞好新舊政策的銜接,確保制度平穩過渡,2014年,對農村居民和城鎮居民患原新農合規定的20類重大疾病發生的醫療費用,單獨進行補償?!表n金峰表示,自2015年起,山東居民大病保險將統一按醫療費用額度進行補償。
韓金峰介紹說,山東居民大病保險實行省級統籌,全省統一政策,統一招標,由選定的商業保險機構負責承辦。各統籌地區于2014年4月底前將大病保險資金總額的80%撥付至相應的商業保險機構;剩余的20%,經山東省人社廳會同山東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衛生和計生委對商業保險機構經辦情況評估審計后,視評估審計情況于年底前撥付。
據了解,山東對基本醫保報銷后個人負擔的合規費用超過起付標準的部分,由大病保險再給予補償。2014年,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為1萬元,個人負擔合規醫療費用1萬元以下的部分不給予補償;個人負擔合規醫療費1萬元以上(含1萬元)、10萬元以下部分給予50%的補償,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的部分給予60%的補償;一個醫療年度內,居民大病保險每人最高補償限額為20萬元。
據統計,截至目前,山東省大病保險已經對962人次給予了補償,補償費用總額376.1萬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