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60歲以上老年人口約1100多萬,占全省戶籍人口的12.8%,廣東從上世紀90年代已進入老齡化社會,但廣東財政專項資金投入和千名老人擁有養老床位數卻在全國排名倒數第五。今年省兩會在即,省政協社法委提交兩份提案聚焦養老事業發展。省政協社法委調研發現,國家規定對民辦養老機構給予水電氣等優惠,但這個政策在廣東卻難以落實。省政協社法委在提案中建議應參照其他省市做法加大床位補助,盡快出臺具體實施辦法,落實養老機構的用水、用電、用氣價格統一按照本地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
省政協社法委主任羅東凱介紹,出現上述問題的原因,主要是財政投入和引導民間資本投入力度不足,遠落后于全國平均水平。據民政部統計,2013年,山東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投入11億元、安徽6.7億元、天津6.3億元、湖北6億元、四川5.3億元,甘肅2.1億元,投入資金量超過一億元的省份有14個,而廣東省級財政專項資金投入只有5000萬,在全國32個省自治區中排名倒數第五,如按60歲以上的老年人均投入來計算,廣東則排名倒數第三。
困難在哪?
民辦機構優惠政策基本沒有執行
省政協委員羅東凱、李鳳英的提案顯示,近年來,廣東為應對人口老齡化問題,養老服務主體由公辦逐步向“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多元投資方式轉變,鼓勵興辦民辦福利機構。
為促進廣東養老服務機構的發展,近年來廣東出臺了一系列的優惠政策,其中,2009年頒布實施《廣東省民辦社會福利機構管理規定》明確規定:“民辦社會福利機構用水、用電、用燃氣,按照居民生活類價格收費”。
2012年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加快社會養老服務事業發展的意見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這一規定。《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規定:“養老機構用電、用水、用熱按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
然而,據羅東凱、李鳳英對廣州、佛山、中山、韶關、清遠、茂名、陽江、汕頭等市調研,全省各地基本沒有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兩個文件精神。民辦養老機構在用電、用水等仍然是按商業收費,以廣州市為例,水6.5元/噸,電1.15元/度。而按省物價局規定,居民用電價格為0.61元/度(第一階梯),用水價格為2.79元/噸(包含污水處理費),這導致民辦養老機構平時的運營成本高了一倍多。
怎么辦?
加大政府投入
民辦養老機構應有水電氣優惠
針對政府投入不足的問題,羅東凱建議加大對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的投入。目前省級財政專項資金只有5000萬元,在全國名列倒數第5,不提高此項投入,依靠此項資金向社會辦養老機構發放的補貼更成無源之水,無從談起,也很難扭轉廣東養老床位等服務設施嚴重落后于全國平均水平的局面。廣東作為經濟大省,在60歲以上老人人均省級財政專項資金投入方面至少要趕上全國平均水平,每年應根據GDP的增速增加相應的養老財政投入。
針對民辦養老機構水電氣優惠政策難以落實的情況,羅東凱、李鳳英建議,省政府辦公廳負責協調價格主管部門及水務、電力、燃氣、電視、電信等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落實執行國務院和省政府的文件,盡快出臺具體實施辦法,落實養老機構的用水、用電、用氣價格統一按照本地居民生活類價格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