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10月17日專電(記者王凱蕾)記者17日從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獲悉,廣州市近日公布關于《廣州市房地產中介信用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將為房地產中介機構建立信用檔案,房地產中介從業人員在提供中介服務時必須佩戴信用記錄卡,以便購房者查詢和監督。
《征求意見稿》提出,加強房地產中介信用管理,保障交易當事人合法權益,建立覆蓋全市范圍內的網絡監管平臺。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將為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和房地產中介從業人員辦理信用信息卡。卡內信息包括機構名稱、經營地址、人員名稱、照片、二維碼等信息。
《征求意見稿》要求,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應當在固定服務場所顯著位置公示信用信息卡,房地產中介從業人員在提供中介服務時,應當佩戴本人的信用信息卡,方便市民隨時查詢。
據介紹,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和房地產中介從業人員經營信息包括發布房源、促成買賣或租賃成交、代辦手續、市場研究或策劃、網簽買賣合同、報送租賃信息、推薦使用廣州市房屋買賣中介服務合同示范文本的情況等。
廣州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將在網絡監管平臺開通交易當事人評價渠道,交易當事人通過房地產中介機構和從業人員達成一宗房地產交易的,可憑該宗交易的合同號,進入交易評價模塊對該房地產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的服務進行評價。
據了解,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將建立房地產中介信用“黑名單”制度,將房地產中介機構和房地產中介從業人員的失信行為予以公示。同時,還將建立公共信用信息交換與共享機制,將房地產中介信用網絡監管平臺相關信息開放給其他相關政府部門、銀行、行業協會等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