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增設電梯維修資金備用金制度
本報訊 (記者唐紅杰)7月11日,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規范村社區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工作的指導意見》、《東莞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等事項。
記者了解到,為了解決電梯緊急故障情況下,難以動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問題,《辦法》增設了電梯維修資金備用金制度,當發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緊急情況時,需要立即對住宅專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維修和更新、改造的,無需經“雙2/3業主”同意。
關鍵詞一:維修資金
維修資金使用需經“雙2/3業主”同意
會議審議通過了《東莞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對成立業主大會前后的資金使用程序分別進行了規定,增設電梯維修資金使用備用金制度。
《辦法》對成立業主大會前后的資金使用程序分別進行了規定。成立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前,已交存到專戶銀行監管專戶的維修資金,物業服務企業要經過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占建筑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以下簡稱“雙2/3業主”)同意,并在小區顯著位置公示。
遇緊急情況允許直接申請動用電梯維修金
記者了解到,為了解決電梯緊急故障情況下難以動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問題,《辦法》增設了電梯維修資金備用金制度,將“經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這一耗時較長的環節前置后,提取不超過專項維修資金總額的10%成立備用金,允許物業服務企業在發生電梯緊急故障時憑有關證明直接申請動用。
根據規定,當發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緊急情況時,需要立即對住宅專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維修和更新、改造的,無需經“雙2/3業主”同意。
關鍵詞二:社區門診
東莞允許參保人增加轉診就醫點
據了解,為進一步完善社會基本醫療保險政策,方便群眾在社區門診就醫,會議審議決定調整東莞社會基本醫療保險社區門診就醫管理政策,提出要保持原“社區首診,逐級轉診,雙向轉診”制度基本穩定,對原“社區首診”規定進行調整,重點通過允許參保人增加轉診就醫點,解決參保人居住地和工作地就醫問題。
市委副書記、市長袁寶成表示,社區門診就醫政策的調整先試行一年,再根據群眾的實際需要及時進行調整。
轉診就醫享受相應的社區門診統籌待遇
根據規定,將允許工作地與居住地不一致的參保人在原指定社區門診就醫點就醫之外,再選一家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作為轉診就醫點。轉診就醫點可以在同一個鎮街內選擇,也可以在不同鎮街內選擇,具體視工作地和居住地情況而定。
值得關注的是,按照新的規定,在指定就醫點和轉診就醫點就醫享受相應的社區門診統籌待遇。跨鎮街選擇轉診就醫點的參保人社區門診包干費用按一定比例分攤到首診及轉診鎮街使用。
轉診到市定點醫院 支付比例下調15%
轉診到鎮街定點醫院門診部或定點專科醫院門診部的,支付比例從60%下調至50%;轉診到市內三級定點醫院門診部的,支付比例從50%下調至35%。因為病情需要到上級醫院門診部就醫的,仍需按原規定辦理轉診。
會議認為,通過調整,短期內由于轉診支付比例下降,轉診人次大幅增長的趨勢可能有所緩解,可以維護“社區首診”的制度設計。
據介紹,今年1~5月,東莞參加醫保個賬并進行社區門診選點的參保就診人員中有64.6%進行轉診,基金支付的71.4%流向了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