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合同費用都交了,有關手續都辦好了,開發商遲遲不給我辦理網簽。”13日,省城市民張先生說,他在旅游路附近看上一套房,開發商說房子早賣完了,中介說可以交上5萬塊錢“改合
“改合同費用都交了,有關手續都辦好了,開發商遲遲不給我辦理網簽。”13日,省城市民張先生說,他在旅游路附近看上一套房,開發商說房子早賣完了,中介說可以交上5萬塊錢“改合同”費用再買。“聽說有的開發商為了賺取改合同費用,一套房子可以倒手好幾次,我剛買的房子會不會再次被賣掉?”
交5萬改合同買房 兩月多還沒網簽
張先生告訴記者,他最近在旅游路附近看上一套二手房,房子目前沒有辦理房產證。為了查詢該樓盤的五證信息等,張先生登錄濟南市住宅與房產信息網發現,該小區2009年取得預售證,總的房源套數是109套,已售套數顯示是9套,可售套數還有100套。后來中介告訴他,這些房子都是沒有及時網簽的,開發商確實都賣出去了,目前在售的房源都集中在二手房市場。這些房子多是購房者與開發商簽訂的紙質合同,只要交上5萬元至10萬元不等的“改合同”費用就可以買賣。
按照中介所說,張先生交完錢辦完所有手續后,等待網簽,可是兩個多月過去了,開發商遲遲沒有動靜。“我找過開發商多次,他們都以時機不成熟為借口拒絕網簽。”張先生說,他現在特別擔心開發商把他的房子再次轉手出售。孫先生從事房地產開發多年,在他看來,開發商遲遲不網簽有自己的小算盤。“開發商手里不止一套改合同房子,他們肯定是在等機會把手頭上所有類似的房源都出手后再集中辦理。”孫先生說,也有一種可能是等待更高的價格可以再改合同,一套房子如果多轉手幾次,賺取的“改合同”費用也是非常可觀的。
買房后不網簽 改合同再出售
近日,記者走訪多家房產中介發現, “包改合同、免高稅”成為不少房子的賣點。梳理這些房源發現,不少是目前在售大型社區的房源,多數還沒有辦理房產證。這些房子多被稱為“次新房”。
以明湖西路一項目為例,這個小區的房子早就賣完交房,業主都已入住多年。目前一套92平米的房子,總價標注為100萬,中介稱可以改合同。開發商可以配合改,改合同費用為2萬元。省城一大型連鎖中介負責人說,這類改合同的房子能占到成交量的5%至10%左右,改合同的費用在2萬元至10萬元不等。
預售前就賣房 暫時不辦網簽
按規定,購房者買房后要“實時”辦理網簽,這些房子為何可以多年不辦理網簽?對此,省城一大型房企有關負責人說:“這項規定是2011年開始實行的,在此之前,即便不是網簽合同也能貸款。如果不影響貸款,開發商就沒有必要非得做網簽。”該負責人說,像這類房子,改合同相對簡單,只要開發商同意,交錢就可以辦。定價也是由開發商來定。
買房多年沒有辦理網簽,除了這些進入二手房市場的“次新房”外,還有不少新樓盤在取得預售證之前,通過內部團購的形式先賣房,這些房子多是購房者與開發商簽訂紙質合同。等取得預售許可證以后,購房者可以通過“改合同”的形式把房子再次出售。“這其實就是變相的炒房。”省城一業內人士透露。
省城一資深地產評論人透露,按照有關規定,在建設部門做的網簽合同,前提是預售資格。而很多項目就是打了“擦邊球”,開發商在預售證取得之前先賣房。
“等到項目取得預售證后,這些購房者就可以再以高價把房子賣掉,新的購房者可以與開發商簽訂網簽合同。”該人士說,開發商通過“團購”盡快回籠了資金,他們是愿意配合購房者改合同的,購房者再次出售后可以直接簽訂網簽合同。這樣就相當于新的購房者直接從開發商那買房,貸款等方面都不受影響。該人士說,現在有不少項目為了盡快回籠資金,通過這種形式改合同。
開發商鉆空子 撤網簽改合同
“買房后要實時網簽,但是‘實時’的期限是多久沒有明確規定。這也給了開發商打‘擦邊球’的機會。”13日,齊魯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陳瑞福說,網簽是政府監管房地產市場的一種重要形式,為了落到實處,政府可以明確辦理網簽的時間、條件等,并且明確對于“不及時網簽”的權利限制。
陳瑞福說,購買這種沒有取得房產證的“次新房”風險很大。轉讓沒網簽的期房,原房主大多利用貸款買房,如果其要進行合同更名,則需要首先還清貸款。
在實際交易中,還貸款的錢往往需要新購房者出。對新購房者而言,一旦交上錢又不能順利完成合同更名,將面臨錢、房兩空的危險境地。
記者了解到,早在2010年底,濟南市就出臺樓市“禁炒令”。不過“禁炒令”也并非一刀切,通知中明確規定8種情況下可改簽或撤簽網上購房合同,但是房地產開發企業當月申請撤銷或變更網簽合同的數量,不得超過該棟房屋銷售總套數的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