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木子 通訊員林暉
昨日,市政府常務會原則通過的《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公共租賃住房管理的通知》提出,我市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軌運行明確時間表。
從今年6月1日起,我市將停止受理廉租房資格申請,此前已受理的廉租房資格申請仍按照原程序進行審核;從7月1日起,廉租房和公租房的資格申請、審核程序、租金標準、保障方式、運營管理模式,均按新規(guī)定實行并軌管理。年底前完成原廉租房保障家庭的資格復核及租賃合同轉換工作,全面實行并軌運行。
市房管局負責人解讀了廉租、公租房并軌后的相關政策。
【如何申請】
在居住地或
戶籍地社區(qū)填報
實施并軌運行后,廉租房、公租房將統(tǒng)稱為公租房,新建房源的戶型面積、室內裝修標準也將隨之統(tǒng)一。
并軌后,凡符合公租房保障條件的城鎮(zhèn)家庭,統(tǒng)一在居住地或戶籍地社區(qū)填報《武漢市公共租賃住房資格申請表》,并提交相關申請資料即可。
【如何分配】
統(tǒng)一公開
搖號配租
并軌后的公租房將統(tǒng)一實行公開搖號配租,原廉租房的“排隊輪候”方式將被廢止。
為做好新舊政策的銜接工作,對于原廉租房實物配租輪候家庭,仍將依據(jù)輪候年度和評分確定的輪候順序實施配租;在建的廉租住房將優(yōu)先面向原廉租房實物配租輪候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城鎮(zhèn)最低生活標準、且住房面積低于8平方米的家庭,將實行優(yōu)先配租。
【如何補貼】
按住房和收入情況
分檔補貼
并軌后,對享受到公租房實物配租的家庭,根據(jù)承租公租房家庭的住房和收入情況實施分檔補貼。其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城鎮(zhèn)最低生活標準、且住房面積低于8平方米的家庭,實行租金直接減免,仍按公有住房租金的50%收取。
對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在13平方米以下且未承租、承購保障性住房的城鎮(zhèn)最低收入家庭,仍可繼續(xù)享受原廉租房租賃補貼,補貼發(fā)放標準不變。但家庭在承租公租房后,不再享受原租賃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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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商品房存量約千萬平方米
相當于10個月銷售量
昨日,記者從市政府常務會上了解到,我市目前商品房存量約為1000萬平方米,約相當于全市10個月的商品房銷售量。
今年1至3月,武漢樓價保持上升,但上升幅度趨緩。有分析稱,武漢是一個實業(yè)城市,近些年工業(yè)倍增、服務業(yè)升級等計劃增加了城市經濟的容量,增強了對房屋的剛性需求,其樓市價格不大會與以虛擬經濟為主或資源型城市一樣,出現(xiàn)大幅波動。
(記者蔡木子)
我市收窄限價商品住房銷售對象
僅用于住房困難戶
不再包括高級人才
記者從昨日召開的市政府常務會上獲悉,我市將收窄限價商品住房銷售對象——僅用于住房困難家庭需求。此前,我市限價商品房的銷售對象還包括對社會經濟發(fā)展作出突出貢獻和引進的各類高級人才。但在實際操作中,“高級人才限價房”往往存在福利化傾向,悄然變身某些單位的福利房。
同時,我市還首次對限價房的價格、戶型面積作出具體規(guī)定:限價商品住房銷售均價,原則上控制在低于同地段、同區(qū)域的商品住房市場銷售均價1500元/平方米左右,低于的幅度不超過2000元/平方米,單套建筑面積原則上控制在70平方米左右,不超過90平方米。
(記者蔡木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