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最新出臺政策規定,新建商品住宅應當按一戶不低于一車位的標準配建停車位。
最新出臺的《廈門經濟特區機動車停車場管理條例》明確,新建商品住宅應當按照一戶不低于一車位的標準進行配建,其中建筑面積一百四十四平方米以上的戶型,應當適當提高車位配建標準。
該條例還規定,新建、改建、擴建建筑物的,應當根據建筑物停車位配建指標、有關設計規范和周邊停車需求狀況配建停車場。建筑物配建的停車場,應當根據其使用功能,確定一定比例的停車位作為公共停車位。
條例同時要求,房地產開發建設單位應當在房屋銷售時公布車位的出售或出租方案,房地產開發項目規劃的停車位不得單獨提前預售。
《廈門經濟特區機動車停車場管理條例》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