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黃金周即將到來,我們為即將出行的旅游者作些提示,無論是國內游還是出境游,這些提示都是有參考價值的:
第一、確定出游方式和選擇旅行社。即參加旅行社組織旅游還是自行出游;如參加旅行社組織旅游,要選擇有旅游局頒發《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工商局頒發《營業執照》的旅行社。沒有旅游局頒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而經營旅行社業務,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黑社”,選擇“黑社”組織的旅游,出了問題,維權難度大。如果自行出游,建議出行前對參觀的景區、通往景區的公交旅游專線等有一個了解。
第二、簽訂旅游合同。參加旅行社組織的旅游一定要與旅行社簽訂旅游合同,注意合同章應是旅行社的公章或合同專用章。簽訂合同前要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對旅游費用所包含的項目做到心中有數,不要只看表面價格的高低,行程中的航班、景點的含金量、酒店餐飲的條件以及購物點的多少,都能影響到自己的旅游質量。要妥善保存好合同、發票或收據及行程計劃,日后一旦發生糾紛,這些都是重要的證據。
第三、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外出旅游有可能遇到道路交通安全、個人意外傷害等方面的事故發生。雖然各旅行社按有關規定購買了旅行社責任險,但為了進一步增強旅游者抗風險能力,建議旅游者出行前購買旅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第四、出國旅游行前要仔細檢查出國證件和相關材料,如有效護照、簽證、往返機票、境外旅游保險,部分國家還需健康證明及疫苗接種等,避免因手續不全導致入境受阻。
第五、購物時,要索取正式發票,并核對發票上的文字與口頭介紹是否一致。在旅游景點或購物點購買貴重物品,如手表、金銀飾品、玉器等要慎重,謹防虛高價格或被騙。
第六、以平和的心態對待客流高峰。對人流集中所帶來的等候和擁擠,要有心理準備,不要因此煩躁,影響游興。對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問題,更要理性對待,理性處理,以便各方努力,共同維護好黃金周市場秩序。
第七、及時投訴和理性維權。旅游行程中發生的服務質量糾紛,可依照雙方簽訂的合同內容及有關約定及時進行交涉和協商,也可向所在地的有關部門進行投訴。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時候必須依法維權,合理維權,對旅行社等當事單位提出的合理補救措施予以配合,以過激的行為來擴大事態的做法,不但會給其他旅游者和社會帶來損害,也會給自身帶來損失,不利于問題的解決。
第八、做文明游客。遵守《中國公民國內旅游文明行為公約》和《中國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為指南》,營造文明、和諧的旅游環境,使旅途有一個愉悅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