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張維
國務院辦公廳今天發布《關于多措并舉著力緩解企業融資成本高問題的指導意見》,《意見》明確,督促商業銀行加強貸款管理,嚴密監測貸款資金流向,防止貸款被違規挪用,確保貸款資金直接流向實體經濟。
整治層層加價減少監管套利
《意見》要求加強對影子銀行、同業業務、理財業務等方面的管理,清理不必要的資金“通道”和“過橋”環節,各類理財產品的資金來源或運用原則上應當與實體經濟直接對接。切實整治層層加價行為,減少監管套利。
為抑制金融機構籌資成本不合理上升,《意見》規定,通過提高內部資金轉移定價能力、優化資金配置等措施,遏制變相高息攬儲等非理性競爭行為,規范市場定價競爭秩序。進一步豐富銀行業融資渠道,加強銀行同業批發性融資管理,提高銀行融資多元化程度和資金來源穩定性。大力推進信貸資產證券化,盤活存量,加快資金周轉速度。
《意見》還要求,盡快出臺規范發展互聯網金融的相關指導意見和配套管理辦法,促進公平競爭。進一步打擊非法集資活動。
放貸應盡職責不得分解收費
《意見》明確,督促商業銀行堅決取消不合理收費項目,降低過高的收費標準。
對于直接與貸款掛鉤、沒有實質服務內容的收費項目,一律予以取消;對于發放貸款收取利息應盡的工作職責,不得再分解設置收費項目。
嚴禁“以貸轉存”、“存貸掛鉤”等變相提高利率、加重企業負擔的行為。規范企業融資過程中擔保、評估、登記、審計、保險等中介機構和有關部門的收費行為。
在商業銀行和相關中介機構對收費情況進行全面深入自查的基礎上,在全國范圍內加強專項檢查。對于檢查發現的違規問題,依法依規嚴格處罰。
減少企業高息“過橋”融資
《意見》要求優化商業銀行對小微企業貸款的管理,通過提前進行續貸審批、設立循環貸款、實行年度審核制度等措施減少企業高息“過橋”融資。鼓勵商業銀行開展基于風險評估的續貸業務,對達到標準的企業直接進行滾動融資,優化審貸程序,縮短審貸時間。對小微企業貸款實施差別化監管。
引導商業銀行糾正單純追逐利潤、攀比擴大資產規模的經營理念,優化內部考核機制,適當降低存款、資產規模等總量指標的權重。發揮好有關部門和銀行股東的評價考核作用,完善對商業銀行經營管理的評價體系,合理設定利潤等目標。設立銀行業金融機構存款偏離度指標,研究將其納入銀行業金融機構績效評價體系扣分項,約束銀行業金融機構存款“沖時點”行為。
本報北京8月14日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