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杭州4月1日電(王瀟婧 郭其鈺)浙江4月1日召開新聞發布會解讀《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實施意見》(下稱《實施意見》)。該《實施意見》從“清單查”“統籌查”“分類查”“綜合查”“亮碼查”等五方面創新舉措著手,確保涉企行政檢查“既不越位、也不缺位”。
4月1日,浙江省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新聞發布會在杭州舉行。(主辦方 供圖)行政執法是政府實施法律法規、履行法定職能、管理經濟社會事務的重要方式。
浙江省司法廳黨委書記、廳長,浙江省綜合執法辦主任戴紀介紹,出臺《實施意見》主要目的是為解決企業群眾反映強烈的檢查頻次過高、多頭檢查、重復檢查等突出問題,進一步優化讓企業放心干事、安心發展的營商環境。
“為更好發揮執法功能,我們提出‘管住風險、無事不擾,有呼必應、護航發展’理念。”戴紀表示,執法機關、執法人員在規范企業經營行為的同時,通過主動指導、教育、引導,幫助企業防風險、減負擔、添活力,實現經濟社會發展良性循環。
2022年,浙江成為“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國家試點。此次《實施意見》進一步延續和深化這項改革,相關舉措力度更大、針對性更強。
如浙江在“綜合查一次”基礎上,全面推行多部門“一張表單通查”、跨部門簡單事項“委托查”等舉措,嚴控入企檢查頻次、時間和人數,確保進一次門、查多項事、一次到位,最大程度減輕企業迎檢負擔。
在行政檢查中,好的企業能否實現少查或不查?對此,浙江綜合風險程度、信用評價等情況,對企業畫像,進而實施差異化檢查。“當然對于食品藥品等涉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重點行業,還是會依法依規開展檢查,確保消除隱患、守住底線。”戴紀補充說。
為實現涉企行政檢查全程管控,浙江把“亮證執法、亮碼檢查,無碼不查、無碼無效”作為執法人員入企檢查的標準程序和規范要求。每一個碼對應一次入企檢查,企業掃碼就可知道誰來查、查什么、結果怎樣,并對檢查過程進行評價。
據了解,上述舉措都依托浙江統一的執法監督平臺支撐實施。目前該平臺已貫通省市縣鄉四級,覆蓋42個執法條線,累計生產和歸集各類執法數據104.3億條,構建130余個監督模型,基本實現行政執法“一網統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