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重慶2月13日電 (梁欽卿)記者13日從重慶市林業局獲悉,重慶市探索“年度分紅”與“項目分成”雙制聯動,進一步發揮國有林場參與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引領作用,拓展綠水青山轉化為金山銀山的路徑。
近日,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重慶市財政局、重慶市林業局印發《支持國有林場參與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經營收入分配激勵實施方案(試行)》(下稱“方案”),在全國率先推出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配套的國有林場薪酬政策,引導國有林場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農戶聯合經營。
重慶市林業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方案”允許國有林場參與集體林經營取得的收入用于分配激勵,按聯合經營中取得凈收益的40%至60%,采取“年度分紅制”和“項目分成制”兩種方式,核定分配激勵總額。對長周期合作項目可選擇“年度分紅制”,對參與聯合經營項目人員按自然年度分配激勵;對短周期合作項目可選擇“項目分成制”,對參與該經營項目的人員及時進行獎勵。
同時,“方案”明確本次改革不影響國有林場現行績效工資的核定和財政經費保障,充分保障既有收入和人才隊伍穩定。在此基礎上探索增量激勵,在經營收益充足的情況下,國有林場當年績效工資年人均水平增幅最高可達7%,鼓勵專業技術人才多勞多得、優績優酬。
通過政策推動,重慶市璧山區東風林場、永川區國有林場、南川區林木良種場、武隆區國有仙女山林場、城口縣國有林場、石柱縣國有林場以及巫溪縣官山林場等7個國有林場示范帶動,率先開展了新一輪場村合作服務集體林權制度改革。
在武隆區,當地國有仙女山林場與新春村合作經營林地4000畝,發揮景區優勢,實施林下中藥材種植以及景觀林打造各2000畝,林場、集體經濟組織、農戶按比例進行收益分成;在城口縣,國有林場盤活800畝集體林,與專業合作社共建中藥材種植基地2個,發展連翹100余畝、天麻400余畝。
下一步,重慶市將按照“分類指導、一場一策”的方式,指導試點區縣、國有林場結合實際積極穩妥開展經營性收入分配激勵試點,最大程度釋放改革政策紅利,力爭形成可推廣、可復制、有辨識度的改革經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