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國務院關于加強監管防范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公開發布,這次出臺的意見共9個部分,是資本市場第三個“國九條”。
【政策體系】
新“國九條”與證監會會同相關方面組織實施的落實安排,共同形成“1+N”政策體系。“1”就是意見本身,“N”就是若干配套制度規則?!?+N”政策體系的主線就是強監管、防風險、促高質量發展。
【三大主線】
強監管:
——嚴把發行上市準入關
提高主板、創業板上市標準,完善科創板科創屬性評價標準。
將上市前突擊“清倉式”分紅等情形納入發行上市負面清單。
從嚴監管分拆上市。
進一步壓實發行人第一責任和中介機構“看門人”責任,建立中介機構“黑名單”制度。
嚴厲打擊違規代持、以異常價格突擊入股、利益輸送等行為。
——嚴格上市公司持續監管
嚴肅整治財務造假、資金占用等重點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嚴格規范大股東尤其是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減持,按照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堅決防范各類繞道減持。
增強分紅穩定性、持續性和可預期性,推動一年多次分紅、預分紅、春節前分紅。
依法從嚴打擊以市值管理為名的操縱市場、內幕交易等違法違規行為。
——加大退市監管力度
加快形成應退盡退、及時出清的常態化退市格局。
收緊財務類退市指標。
嚴把注入資產質量關,加大對“借殼上市”的監管力度,精準打擊各類違規“保殼”行為。
嚴厲打擊財務造假、操縱市場等惡意規避退市的違法行為。
對重大違法退市負有責任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高管等要依法賠償投資者損失。
——加強證券基金機構監管
加強行業機構股東、業務準入管理,完善高管人員任職條件與備案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分類名單制度和執業聲譽管理機制,堅決糾治拜金主義、奢靡享樂、急功近利、“炫富”等不良風氣。
——加強交易監管
完善對異常交易、操縱市場的監管標準。
嚴肅查處操縱市場惡意做空等違法違規行為,強化震懾警示。
防風險:
強化股市風險綜合研判。
集中整治私募基金領域突出風險隱患。
完善市場化法治化多元化的債券違約風險處置機制,堅決打擊逃廢債行為。
將重大經濟或非經濟政策對資本市場的影響評估內容納入宏觀政策取向一致性評估框架,建立重大政策信息發布協調機制。
促高質量發展:
著力做好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養老金融、數字金融五篇大文章。
拓寬企業境外上市融資渠道,提升境外上市備案管理質效。
推動加強資本市場法治建設,大幅提升違法違規成本。
推動出臺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司法解釋、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等民事賠償的司法解釋,以及打擊挪用私募基金資金、背信運用受托財產等犯罪行為的司法文件。
加大對證券期貨違法犯罪的聯合打擊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