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熱搜第一!華為員工被判刑, 竟越權訪問機密數據,發給這家公司!收受5雙籃球鞋,7000元購物卡!
4月12日,一則華為員工利用公司系統Bug越權訪問機密數據被判刑的消息登上微博熱搜!
這則消息大致情況為,華為員工易某調離崗位后未清理ERP登陸信息,利用bug越權訪問,將所獲得數據透露給華為供應商、上市公司金信諾(300252)獲利,最終被判犯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并向易某追繳違法所得共計人民幣23437.6元,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案涉上市公司金信諾
中國裁判文書網最近披露的一份《易某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刑事二審刑事裁定書》顯示了這一案件的詳細情況。
2010年12月,易某從華為公司線纜物控部調任后,未按華為公司的要求將ERP賬戶線纜類編碼物料價格的查詢權限清理,至2017年底,易某違反規定多次通過越權查詢、借用同事賬號登錄的方式在ERP系統內獲取線纜物料的價格信息。2017年以后,易某發現ERP系統中的POL采購小程序存在漏洞,能通過特定操作繞過權限控制查看系統數據,便以此方式獲取線纜物料的價格信息。
易某將非法獲取的價格數據以發短信、打電話、發電子郵件的方式告知深圳市金信諾高新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華為技術有限公司的供應商),從而幫助金信諾公司在華為公司的招標項目中提高中標率。
在2016年12月27日至2018年2月28日期間,易某多次通過公司郵箱將華為多個供應商共1183個(剔除重復部分共918個)線纜類編碼物料的采購價格發送給金信諾公司。其在2012年至2017年6月30日期間,收受金信諾公司購物卡共計7000元、籃球鞋5雙(價值共計人民幣16437.6元)。
案發后,華為公司出具諒解書,表示對易某侵害華為公司的行為予以諒解。一審后,易某提起上訴,請求撤銷原審判決,并依法改判為免于刑事處罰。法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華為:每年要處理較多受賄員工情況
上述案例并非個例,華為每年都要處理不少類似情況。
在去年5月17日舉行的“華為中國生態大會2021”上,時任華為輪值董事長徐直軍就曾表示,華為每年要處理比較多員工受賄的情況,有一些人進了派出所,或者監獄,每次遇到這些員工的親人向公司求情,希望華為給予寬恕的時候,華為都非常為難,所以每次有機會,他都要跟華為的合作伙伴強調,華為要與合作伙伴共同努力建立一個陽光的秩序,華為要改進工作流程、機制,讓這樣的事情盡量少發生。
徐直軍透露,就在這次會議舉行前,華為剛剛通過了一個決議,嚴格要求華為公司的所有員工,所有退休的員工,特別是高級管理者和退休的高級管理者,不能利用自己現在和過去在華為公司的一些資源和人脈,幫助自己的親朋好友來成為華為的合作伙伴,即成為華為的代理商或供應商,也嚴格禁止對那些已經是華為合作伙伴,包括代理商、供應,商來拉關系。一旦查實,我們都要回購他在華為的部分虛擬受限股,或者徹底回購其所有虛擬受限股,同時還要追溯他從發生到我們查實這一段時間的收益。
“如果我們的員工發生了BCG違規、業務造假等事件,我們不但要嚴格處理華為員工,還會將參與其中的伙伴也加入黑名單,永不合作。”徐直軍說,華為將和合作伙伴共同努力,真正建立起一個良好、健康、廉潔的市場秩序。
此外,針對傳播有關華為謠言的行為,華為也不姑息。去年2月,華為曾針對微信群及公開網站平臺相繼出現的關于華為公司高管變動、業務出售等一系列謠言,采取一系列行動,除了向公安部門正式報案之外,還根據華為相關管理規定,對參與造謠、傳謠的黃某、董某某、王某某、趙某某、謝某某五名員工予以了除名處分。(作者: 嚴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