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西寧4月11日電 (李雋)11日,記者從青海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獲悉,“十四五”時期,青海省將重點向原深度貧困地區、國家和省級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任務較重地區,以及受自然災害影響較重地區傾斜以工代賑資金項目,大力組織易地搬遷脫貧民眾和因災滯留的農牧區勞動力參與工程建設,提升農牧民工資性收入和就業技能,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
“十三五”期間,青海省累計爭取落實中央以工代賑資金13.557億元,累計實施231個以工代賑項目,為農牧區提供近8000個短期就業崗位,向參與務工民眾發放1.61億元以上的勞務報酬。
“十四五”期間,青海省將聚焦欠發達地區,以農牧區生活、交通、水利、林業草原、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等領域產業發展配套基礎設施為重點建設領域,把農牧區勞動力,特別是脫貧人口、易返貧致貧監測對象和其他低收入人口作為賑濟對象,力爭落實10億元以上以工代賑資金支持實施以工代賑項目。同步在農業農村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和管護時廣泛采取以工代賑方式,推動項目區生產生活條件和發展環境明顯改善,農牧區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增收渠道充分拓展。
據悉,青海將重點向“三區三州”、六盤山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等原深度貧困地區、國家和省級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任務較重地區以及受自然災害影響較重地區傾斜以工代賑資金項目,大力推廣“農牧區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勞務報酬發放+就業技能培訓+公益性崗位設置”和“農牧區產業發展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勞務報酬發放+就業技能培訓+資產折股量化分紅”賑濟模式。
在確保勞務報酬發放金額不低于中央資金15%的基礎上盡最大可能提高發放比例,該省優先支持鄉鎮政府和村委會作為以工代賑項目業主單位,并鼓勵龍頭企業、政府平臺公司等項目運營主體,參與推進農牧區產業發展配套基礎設施項目實施。同時,規范提升以工代賑項目勞務機械工程量區分、用工需求分析論證、民眾務工組織、勞務報酬測算和發放、項目公告公示和全面驗收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