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周尚伃 昌校宇
隨著全面注冊制改革步伐漸行漸近,資本市場對于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得以進一步提升。同時,這也要求市場各參與主體找準自身職能定位,承擔起應有的職責。
4月9日,在中國上市公司協會第三屆會員代表大會上,證監會主席易會滿表示,中介機構要在上市、督導、退市等全流程發揮好“看門人”作用,把握好注冊制與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內在關系,從重視“可批性”向“可投性”轉變,選擇推薦優質企業,持續督促提升公司規范運作水平。
粵開證券研究院首席策略分析師陳夢潔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在項目接手前,保薦機構需要對擬上市公司行業定位、發行條件、規范性等方面嚴格把關,對相關信息進行全面、細致、嚴格核查,守好‘第一道門’;在項目過程中,應壓實法律責任,落實全流程監控,優化內控流程,加強專業化分工,全面把握項目風險,進一步細化、完善盡職調查標準,細化各階段審核流程工作要求,并根據注冊制要求提高持續督導標準;在項目完成后,須按規定履行定期回訪、現場檢查,對上市公司存在的異常情況保持必要的職業審慎并充分核查,持續完整履行保薦責任?!?!--畫中畫廣告start-->
承接項目前
守好“第一道門”
“可投性”指為投資者提供更有價值的標的。申萬宏源首席市場專家桂浩明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此前,保薦機構主要是保證企業過會,讓其滿足上市要求,即‘可批性’。但在過程當中,保薦機構往往忽視了‘可投性’,有些公司雖然符合上市要求,但在一段時間內,其投資價值并不大。”
當前,保薦機構作為融資端與投資端的橋梁,對企業投資價值的發現能力依舊有所欠缺。其未能較早去發掘具有潛力的企業,并進行“陪伴式”服務,直至協助企業上市。
“保薦機構管理層在考核要求上也應有所轉變,不談上市公司質量,只談保薦數量、過會率,這實際上并不是創造財富的表現?!惫鸷泼飨蛴浾哐a充道。
IPO業務是投行最核心的業務之一。相較于2020年,2021年A股IPO融資數量、規模均保持平穩增長。2021年,券商共服務481家企業完成IPO,融資金額達5351.46億元。其中,在科創板IPO的“硬科技”企業有162家,融資2029.04億元;在創業板IPO的成長型創新創業企業有199家,融資1475.11億元。兩板IPO家數占全年IPO家數的75.05%,融資金額占全年IPO融資總額的65.48%。
“在注冊制全面推進過程中,監管部門將部分‘審批’權限轉交到券商投行部門手中,這對其提出更高執業要求,在承銷保薦時考慮盈利價值的同時,應將重心放在合規、價值發現和投資者保護上,制定更合理的價格,協助更優質的企業上市融資,助力維護資本市場良性運行。”東興證券非銀金融行業首席分析師劉嘉瑋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
川財證券首席經濟學家、研究所所長陳靂在《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對于中介機構而言,未來需要不斷提高專業的研究能力,而不是僅僅靠上市保薦審批通道賺錢,而是需要更多地去研究和發掘企業價值,幫助擬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p>
面對投行業務增量與增速齊頭并進,各大券商正積極打造投行“生態圈”,通過密集再融資,持續為投行業務“輸血”。例如,東方證券不超168億元的配股募資額中,有不超60億元將用于投行業務,積極推進投行牽引輕重資本業務融合發展,以注冊制改革為契機,形成一體化、全功能、全業務鏈的現代投資銀行業務模式。
企業上市后
壓實“第二道門”
與此同時,券商更應切實做到勤勉盡責,進一步強化持續督導工作。
陳靂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對于保薦中介機構而言,合規意識應該放到一個首要位置,在各個業務環節都要勤勉盡責。此外,專業能力的提升也是重點?!?/p>
“目前國內退市制度已較為健全,投行通過對企業上市后進行持續督導,關注其經營和治理情況,進行更嚴謹的評估并客觀反饋情況,嚴格履行督導職責。同時,協助企業做好投教和信息披露工作?!眲⒓维|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當前,在券商內控水平和投行業務執業質量總體有所提升的同時,也暴露出一些階段性問題。從監管部門向券商開出的投行業務違規罰單情況來看,主要涉及首發上市、再融資、并購重組、債券等多項業務;處罰原因主要包括未勤勉盡責履行相關職責、保薦項目執業質量不高、盡職調查不充分等。
保薦機構的履職盡責能力是注冊制改革配套機制有效運行的重要基礎,而目前仍有中介機構尚未真正具備與注冊制相匹配的理念、組織和能力。
桂浩明表示,“企業上市后的持續服務就是投后管理,保薦機構需要保證企業繼續在規范的軌道上運行,保證企業用好募集資金,為今后的可持續發展創造條件。同時,繼續加強規范化管理,補漏洞等。當下,券商應該加大投后管理的投入,為企業發展創造條件?!?/p>
優勝劣汰中
用好“第三道門”
易會滿在上述會議上同時介紹,優勝劣汰的市場生態正在加快形成。三年來,共有77家公司退市,是之前三年的6倍,資本市場吐故納新的速度正在加快。
“證券公司以市場化方式承接退市公司的積極性還不強,引導符合條件的公司重返A股市場方面也有所不足。”招商基金研究部首席經濟學家李湛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在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背景下,退市制度進一步健全,退市效率逐步提升,退市公司數量將快速增加,預計退市公司對中介機構相關服務的需求有進一步增長空間。
《證券日報》記者翻閱部分在A股退市的公司相關公告也注意到,主辦券商作為與退市公司、監管機構之間的“超級聯系人”出現次數并不多。
與此同時,透鏡公司創始人況玉清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透露,“公司是否觸發退市條款、退市整理期的信披、治理合規等其實均是券商持續督導的范圍;公司退市后,股票如何通過場外市場流通以及公司治理、資產和業務重組、恢復上市的輔導等也是券商可以提供服務。但多數券商不愿在退市公司的問題上投入精力,或因收入與付出不成正比所致。”
為適應注冊制改革和常態化退市的要求,進一步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后監管工作,2月25日,證監會就《關于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后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公開征求意見;緊接著,三家證券交易所、全國股轉公司、中國結算同步發布《關于退市公司進入退市板塊掛牌轉讓的實施辦法》并公開征求意見,明確將主辦券商通過市場化方式主動承接退市公司作為其履行社會責任的重要體現,在證券公司分類評價中予以考慮,形成正向激勵機制。主辦券商怠于履行職責的,相關單位可采取自律管理措施。
監管部門認為,此舉可以有效解決長期以來退市公司確定主辦券商困難、證券公司不愿意承接退市公司等問題。
業內人士表示,這意味著,爭當退市公司主辦券商或將在券商分類評價中加分。不過,如何加分、具體加多少分暫不明確。接近監管層人士向《證券日報》記者透露,“相關加分細則和正向激勵機制等正在推進中”。
李湛分析稱,退市公司應當聘請證券公司為其辦理公司股票在交易所摘牌后進入退市板塊掛牌轉讓的相關業務,主辦券商原則上應在摘牌后45個交易日內完成掛牌手續。同時,證券公司對退市公司的服務包括:參與破產重組、提供股票轉讓服務、為符合要求的退市公司提供重新上市保薦、在重新上市后履行持續督導職責等。
李湛認為,“征求意見的退市實施辦法,承接了中證協發布的《證券公司履行社會責任專項評價辦法》(以下簡稱《專項評價辦法》)中‘體現證券行業社會責任內涵’的核心要義?!?/p>
李湛表示,根據《證券公司分類監管規定》要求,證監會可對券商專項評價結果進行調整,預計退市實施辦法落地后,《專項評價辦法》或將新增“證券公司主動擔任主辦券商”評價指標。
“在過去五年社會責任專項評價工作開展中,中證協組織證券公司實現幫扶地區全部脫貧摘帽,幫助貧困地區企業直接融資3215億元,廣泛開展公益實踐、累計捐贈27.6億元,表明《專項評價辦法》將具備較強的激勵效果。”李湛預計,若此次關聯落地后的退市實施辦法,有望督促券商主動承接退市公司,積極履行社會責任。(證券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