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6月25日訊 記者李予陽從商務部網站獲悉: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支持外貿穩定增長的若干意見》精神,商務部決定,自2014年6月23日起,將進口關稅配額管理農產品加工貿易第二次及以上延期審批權下放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本次審批權下放所涉及的進口關稅配額管理農產品包括:糧食(包括小麥、玉米、大米)、食糖、棉花、羊毛和毛條。企業關于進口關稅配額管理農產品加工貿易第二次及以上延期申請不再報送商務部,由各地商務主管部門為其辦理延期手續。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加工貿易審批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進行審批,控制管理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