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明星代言假冒偽劣產品的電視廣告,說是有人會被追責,但最后卻都不了了之。”張文凱建議,工信、廣電等部門應加強對名人行為的監管,一旦發現明星微博發布虛假廣告、代言假冒偽劣產品等情況,要建立多部門聯合處理機制,限制其商業推廣、演出等營利活動,以提高名人的自律意識。(新華社)
2014-01-02 15:53:39
“之前明星代言假冒偽劣產品的電視廣告,說是有人會被追責,但最后卻都不了了之。”張文凱建議,工信、廣電等部門應加強對名人行為的監管,一旦發現明星微博發布虛假廣告、代言假冒偽劣產品等情況,要建立多部門聯合處理機制,限制其商業推廣、演出等營利活動,以提高名人的自律意識。(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