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本刊曾就國內音樂節的井噴進行過一番解讀。彼時,我們不僅對這片市場充滿了信心,更憧憬著有朝一日能重返“伍德斯托克”式的榮光。兩年過后,現狀給了我們一記當頭棒喝:無論是“玩字優先”的草莓、摩登,還是以“社會良知”為己任的迷笛,抑或堅持“本土流行”的熱波和主打“高端國際”的樂谷,均不同程度地遭遇了瓶頸。一方面,音樂節本身愈發難以制造驚喜,另一方面,大愛、黑兔、瑪克思大爬梯等新秀繼續搶灘。照這樣下去,誰敢保證音樂節不會淪為下一塊雞肋?
PART ONE
走過多少路,才可以稱之為人
時至今日,戶外音樂節已經成了假期里的一道“農家樂”——之所以這么講,理由很簡單——從接受程度上看,超過10年的推廣期大大弱化了音樂節“舶來品”的性質,以至于“到音樂節去”的口號開始遭新一代文藝青年唾棄;從舉辦地點上看,還有幾個音樂節能在市中心租到合適的場地?單說今年,草莓在通州、迷笛在順義、樂谷在平谷,再遠就不屬于京城的范圍了。接受記者采訪時,多位音樂節策劃人提到了“政策性引導”,通俗點解釋,就是當地政府樂意用較低的場租和官方的支持拉動消費——這不是“農家樂”是什么?
當然,貼上了“中國制造”的標簽,我們就該允許“中國特色”的存在,反正別的都忍了那么多年,沒有理由不接受音樂節的瑕疵。問題是,自1969年的伍德斯托克開啟了“戶外音樂節時代”,以愛與和平為音樂節奠定了基調后,音樂節就不再只是一種日常消耗品。它有別于電影節:同屬文化運動的中堅力量,后者多了一絲評選機制,前者卻有著與生俱來的奔放,這種奔放的熾烈程度,決定了它在生活中的罕有地位——不是誰都能時時刻刻燃燒的。于是,當我們談起音樂節,我們更多的是在談論它的意義,談論從中收獲的對生活方式的影響,既輕松愜意又引發思索。只不過,它輕松愜意的程度正在逐年下降。
因為當音樂節成為音樂產業中可供收益的一環時,投資者們便有了新的要求。我們不主張一竿子打翻所有人,但擺在眼前的事實是,拿音樂節當理想的創始者不得不像真正的商人般精打細算。別說什么“理想不值錢”,值得的東西本來就不該用錢衡量。當商業特色綁架了理想情懷時,音樂節在中國,只能反復經歷困擾了音樂產業多年的陣痛。
同時我們甚為堪憂地發現,當下音樂節的主要參與群體其實并未享受到應有的待遇。舞臺上的壓軸,或者說主力,還是十年前的老面孔,就像記者在介紹今年迷笛的陣容時所言,迷笛值得人表揚的,只剩它的堅持。某資深玩家坦言,即便是多年的粉絲,在迷笛看到崔健和在草莓看到張楚,都提不起興趣,相反,他是沖著“郊區空氣好,帶孩子玩的”。作為音樂節的又一癥結,參演歌手的雷同,舞臺話語權的更迭緩慢,不僅給新玩家留下了敷衍的印象,也讓老玩家備感無味。
兩年前,我們用“中式洋務運動”形容音樂節市場的方興未艾,甚至不無感慨道“縱然烏托邦的夢想早已泯滅,提倡愛與和平的音樂節文化依然是一部可以隨手扔給都市樂活族的健康圣經”;今天,我們用“夢”比喻眼前的起伏,但它到底會美夢成真,還是噩夢夜驚,我們不得而知。或許,音樂節帶給一部分玩家的永遠是快樂和激動,可惜在討好“一部分”和滿足“大多數”的路上,我們離伍德斯托克,還太遠太遠,恰如一個人要走過多少路,才可以稱之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