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曾在李陽離婚案中為女方Kim代理的著名離婚律師戚連峰認為,司法實踐中,夫妻一方有出軌行為,另一方在財產分配中可獲得一定程度的照顧。戚連峰解釋稱,現行的婚姻法確實沒有規定出軌一方在離婚分財產時要少分甚至不分,但司法解釋明確了分割財產時要照顧無過錯方。
對于“出軌”在法律上算不算一種過錯行為,戚連峰表示,雖然現行的婚姻法沒有把出軌列為過錯行為,但是婚姻行為是一種民事行為,婚姻法規定夫妻雙方有相互忠實的義務,所以出軌是一種明顯的民事過錯,若因出軌導致婚姻關系破裂,在離婚分割財產時,應該是照顧無過錯方。
戚連峰介紹,分割財產時到底應該傾斜多少,法律沒有一個明確的比例可以去量化,“實際上傾斜度不會太大,應該比較小。”
此外,戚連峰認為,女方是否真的存在過錯,還需要法院進行認定,在一般司法實踐中,出軌行為很難被法院認定,“法律對于出軌行為的認定是非常嚴格,如果沒有比較充分明顯的證據,法院一般是不予認定的。”戚連峰稱。(來源:新聞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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