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通訊員 周炆濤)守信激勵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核心機制。近日,柞水縣出臺《柞水縣守信聯合激勵管理辦法(試行)》,為深入推進“信用柞水”建設、構建守信聯合激勵機制、營造誠實守信信用環境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撐。
該《管理辦法(試行)》以柞水縣行政區域內自然人、企業及其他組織作為聯合激勵的重點對象,將獲得中央及省市縣相關榮譽稱號和模范稱號、參與搶險救災和見義勇為等表現突出、公共信用綜合評價或部門行業信用評價中被評定為最高信用等級等8類信用主體自然人列為守信激勵對象,在行政許可、公共資源交易、參與政府投資或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的建設項目、享受政府優惠政策、入黨、提干、參軍、入學、社會救助、就業創業、資格評定、職稱評定、貼息貸款等方面予以聯合激勵;將獲得中央及省市縣相關榮譽稱號和模范稱號及表彰獎勵、公共信用綜合評價或部門行業信用評價中被評定為最高信用等級、被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評為A(含)級以上信用等級等8類企業及其他組織列為守信激勵對象,在行政許可、參與競標、參與政府投資或者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的建設項目、享受政府優惠政策、貸款、授信額度、利率優惠、融資擔保、行政檢查等方面予以聯合激勵。同時,將授信自然人、企業及其他組織在縣政府門戶網站、縣融媒體中心等媒體列入誠信紅榜進行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