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通訊員 羅來宏)8月6日,柞水縣杏坪鎮聯合村一組村民陳富明在醫院病房里與葛洲壩普聯公司簽訂了《工傷賠償協議書》,落實了33萬元工傷賠償金,他滿含熱淚地說:“這多虧有黨和政府的好干部幫助,我接下來的醫藥費有了著落。”
今年3月,脫貧戶陳富明經人介紹前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和田縣,在葛洲壩普聯公司務工。4月12日,因隧道塌方將陳富明左側大腿毀損傷,被新疆醫科大學附屬醫院診斷為股骨中段、內髁、脛骨開放性骨折,神經和血管造成損傷。術后一個月,主治醫生建議患者回家休養,但陳富明與葛洲壩普聯公司就工傷賠償事宜一直未達成協議。眼看他所務工的工程即將結束,陳富明及家人更加擔心,于是陳富明妻子撥通了村委會電話請求幫助。
村兩委與駐村工作隊商定由村第一書記熊遠斌和村支部書記吳禮金負責前往事發地協調處理。由于事發地路途遙遠,加之工傷未鑒定談判任務艱巨,幫扶單位柞水縣審計局主要領導協調縣信訪局抽調一名干部增援,3人于8月3日前往和田縣,在與陳富明及家屬充分溝通后,利用兩天時間與葛洲壩普聯公司進行多輪談判,于8月6日簽訂了《工傷賠償協議書》,為陳富明解決了33萬元賠償金,將拖了3個多月的工傷賠償糾紛圓滿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