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辛寧俠 方玲)為進一步優化簡化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養等社會救助審批流程,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員審批工作時效,及時有效解決城鄉困難群眾生活問題,近日,柞水縣將全縣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養審批權限由民政部門下放到各鎮辦人民政府。
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養審批權限下放后,真正落實了誰調查、誰簽字、誰負責機制,社會救助審核審批權限和監督管理職能實現了有效分離??h、鎮、村三級權責更加明晰,縣級民政部門也從原來煩瑣的審批中解脫出來,重心落在監管和業務指導培訓上,確保了救助對象精準和資金安全。鎮辦履行主體責任,負責做好受理、審核、審批等工作,規范社會救助動態管理和監督運行程序。村(居)民委員會履行協助責任,協助鎮辦做好主動發現報告、民主評議、公示公開、材料收集上報、動態管理、政策宣傳等有關工作。減少了縣級入戶核查和審批等環節的時間,在保證法定的公示時間情況下盡量優化整合受理、審核、審批各個程序步驟,審批辦結時限只需要20天左右,切實提高了工作時效,大大方便了困難群眾,不斷增強了群眾對低保等社會救助工作的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