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通訊員 程恒輝)為進一步加強礦山企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提高環境管理水平,近期,市生態環境局鎮安縣分局組織召開了重點礦山企業法律法規培訓會議,全縣重點礦山企業負責人及環保專員參加培訓。
培訓會上,執法人員詳細解讀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中涉礦山企業相關規定,指導企業針對礦山開采中的生態環境保護、污染防治等關鍵環節開展自查,明確違法行為及其需承擔的法律責任。對揚塵防控措施不到位、大氣污染治理設施不健全等方面存在突出問題的礦山企業進行了約談,結合實際案例深入分析了礦山企業在環境管理中容易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及可能面臨的法律責任,如未批先建、超標排污、生態破壞、無組織粉塵污染等問題,并提出了切實可行的整改與防范措施,為企業依法依規開展生產經營活動提供了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