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訊(井紹君 雨水 朱大祥)柞水縣今年積極改革農村村民建房審批制度,推行農村村民建房現場會審,簡化程序,增加透明度,縮短審批周期,提高辦事效率。
該縣在堅持“兩公示”的基礎上,不斷完善現有審批制度,根據各鎮村組個人建房報批情況,對集中上報超過10戶的,由縣局主管建設用地領導帶領由相關科室人員組成的工作組,到個人建房現場進行聯合審批,同時邀請鎮分管國土工作的領導、國土所和村組負責人參加;經集體討論后,按照《土地管理法》和柞水地方政府有關文件精神,對會審中發現的各上報戶基本情況缺失現象,當場由村組干部予以解答,符合要件的現場批準。目前,該縣已在鳳凰、杏坪、營盤、下梁等鎮進行試點,4個鎮已現場審批305戶,審批面積42166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