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宋浩)一是建立服務承諾制。要求3月上旬,各聯系單位抽調干部迅速進村調研,結合村情制定工作計劃,明確工作目標、辦理實事,由鎮(zhèn)村同意后加蓋公章,報縣活動辦審核,并在縣級媒體公開各項承諾,接受群眾監(jiān)督。
二是建立督促檢查制。成立專門督查組,采取隨機抽查、明查暗訪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對干部參與走訪服務活動情況進行檢查通報,對消極應付單位 “一把手”進行約談。
三是建立聯動整改機制。對走訪摸排的各類問題,建立整改臺賬,實行掛牌銷號,對重大問題,按照“屬地管理,條塊結合”原則,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實行縣、鎮(zhèn)、村(社區(qū))、企事業(yè)單位聯動解決。
四是建立群眾評議制。制定群眾評議辦法,在活動中和活動結束后對各單位、各鎮(zhèn)及干部參與活動情況進行群眾滿意度測評,將走訪服務活動開展情況和測評結果作為評優(yōu)樹模、黨建考核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