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周成全 田迎春) 日前,柞水縣出臺《城鄉低保聽證制度》,改善低保申請程序和審批環境,增強低保工作透明度。
這項制度明確,聽證對象為新申請低保的家庭,經濟狀況發生變化的低保家庭,群眾有反映、意見有分歧的低保家庭。聽證會由聽證對象所在的鎮政府派員指導,村、居委會具體組織實施,村、居委會主任主持。城市低保聽證會時間原則上為每季度一次,農村低保聽證會時間為半年一次,可根據工作實際適當增加聽證次數。聽證人員庫的人員由村、居委會干部,村監委會代表,轄區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退休干部、黨員、村居民代表、民政信息監督員、包村干部等人員組成,人員庫不少于30人。每次召開聽證會議前,先從人員庫中隨機抽取11人以上(單數)組成聽證小組,如果聽證小組組成人員中,有與被聽證人員有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利益、利害關系的,按規定予以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