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商南縣人社局仲裁院負責人召開落實縣級機構改革會議精神,對勞動監察大隊轉隸至仲裁院后的人員責任分工進行詳盡的安排部署,仲裁院全體干部參加會議。
會議指出,隨著社會發展和勞動關系日趨復雜化,原有的勞動保障監察體系難以適應新形勢下的需求。為保障勞動者權益、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國家經過審慎研究,決定對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實施改革。本次改革的核心在于將勞動保障監察大隊與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進行整合。此舉旨在強化勞動監察執法力量,使勞動爭議得到及時、有效解決,提升勞動監察工作整體效能,為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奠定堅實基礎。
會議強調,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和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合并后,大家要相互學習,取長補短,要全面了解工作開展情況,盡快進入角色,適應崗位需要,切實增強學習的自覺性和主動性,牢固樹立終身學習的理念,不斷提高理論修養和黨性修養。在具體的工作中,原來在仲裁院的干部要加強學習《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做到融會貫通、靈活運用;原監察大隊的干部,要深入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工傷保險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確保熟練掌握和系統運用。目前,仲裁院的首要工作是高質量辦理好勞動仲裁和勞動監察案件,通過全面啟動并運行仲裁辦案信息系統,實現對受理案件跟蹤監督,確保案件處理的透明度和高效性。同時,要抓好基層調解組織建設,做好基層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員培訓,真正將“訴源治理”落到實處。 (供稿人:劉艷琳 祁麗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