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劉 媛)8月23日,商州區就加強高風險區管理有關具體規定發出通告,要求切實貫徹落實高風險區疫情防控“足不出戶、上門服務”措施要求。
通告指出,由高風險區下沉干部和當地街道(鎮)村(社區)干部負責上門張貼封條,凡出現一戶不規范的,對張貼工作人員予以處理。對高風險區群眾實行網格化包抓管理,凡有一名群眾不遵守“足不出戶”規定的,對包抓片區負責人予以處理。對片區底數摸排不準、情況不清,造成工作失誤的片區干部,將嚴肅予以處理。對組織核酸檢測工作不規范、出現一戶遺漏的片區干部,將予以黨政紀處分。社區、片區招募的志愿者必須嚴格程序、科學防護,凡借志愿者之名違反疫情防控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予以處置。
通告明確,高風險區群眾凡擅自出戶、不遵守“足不出戶”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予以嚴肅處理,造成疫情傳播的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對落實保障群眾基本生活、醫療救助等工作不力,造成較大輿情和負面影響的,將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