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柯巖)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陜西省開展“回頭看”以來,商州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先后召開常委擴大會、常務會、推進會,深入學習中央及省市要求,對中央督察組交辦信訪問題進行專題研究和安排部署,端正工作態度,明晰工作流程,嚴明工作紀律,舉全區之力抓好生態環境問題整改工作。
近日,接到群眾投訴:“商洛市商州區大荊鎮西峪村涼水溝有一石料加工廠(屬商洛志同實業有限公司所有),石料露天堆放,炸山采石,晚上偷偷生產,嚴重破壞山林,破壞生態。”商州區委常委、副區長李錄虎立即帶領國土商州分局、區安監局、區林業局、區環保局、大荊鎮政府等相關人員組成調查組,對該問題進行了現場核查。
經查,投訴人反映的是商洛市志同實業有限公司,建有30萬噸石料加工生產線一條,于2017年底動工建設,今年10月17日投產。該企業采取破碎、篩分等工序生產建筑石料,原料為西商高速修建秦嶺隧道的棄渣,無自有采石礦山,沒有進行炸山采石。從商州區環保局執法檢查情況看,該企業投產后,存在石料露天堆放、粉塵污染周邊環境等問題。
11月13日,商州區環保局對該企業石料露天堆放,未采取圍擋、覆蓋等防塵措施問題立案查處,當日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行政處罰告知書》,責令該企業立即停止生產,采取密閉、圍擋、遮蓋、清掃、灑水等措施減少粉塵污染,限2018年12月底前整改到位,擬處罰11萬元,并于11月17日向該企業下達了《查封決定書》,對其碎石、洗石生產線動力傳輸設備進行了查封。11月19日,商州區安監局要求該企業聘請專家實地勘察、制定合理安全的取渣方案并向安監部門備案,在方案未備案前不得開展生產,限今年12月15日前落實到位。
對中央生態環保督察組交辦的問題,商州區持續加強督察督辦,堅持一個問題一個區級領導牽頭、一套整改方案、一班人馬落實、一套完整檔案的“四個一”要求開展整改。區級領導、牽頭單位及配合單位組成調查組進行現場核查,限期三日內上報查處報告及整改方案,嚴格按照整改時限完成整改任務。截至11月27日12時,中央生態環保督察組共交辦商州區環境信訪件21件,已辦結并公示16件,其余正在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