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通訊員 張淑萍 王榮金)7月20日,山陽縣對山陽高新區內一宗15357.68平方米的國有建設用地按工業用地“標準地”出讓,收取土地出讓金703.3817萬元。土地成交后及時移交土地,現場向企業核發《不動產權證書》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并移交共享區域評價成果資料。
近年來,山陽縣結合“標準地”改革試點,在全縣范圍內推行“交地即交證”工作,確保地塊基礎信息、區域評價成果、地籍調查成果等共享沿用。在土地掛牌出讓過程中,不動產登記和規劃提前介入,完成現場勘測、權籍調查、資料收集等前期服務工作,在企業完成土地摘牌、繳清土地價款等相關費用后,同步辦理土地移交,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不動產權證書》,實現交地與交證雙同步、零時差。“標準地”和“交地即交證”改革新模式,是政府靠前服務的務實舉措,讓企業少跑路,節省了企業時間,降低了用地成本,增強了企業建設發展的信心。下一步,山陽縣還將進一步落實深化各項改革政策,簡化辦事程序,細化工作流程,壓縮辦理時限,高效服務企業,讓越來越多企業能夠快速拿地、開工、建設,有效助推山陽縣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