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通訊員 楊莉 汪丹)為激發大學畢業生參軍入伍積極性,鼓勵引導更多的高素質青年投身軍營、建功立業,12月15日,丹鳳縣出臺《丹鳳縣大學畢業生參軍入伍優待激勵措施》。優待對象為從丹鳳縣應征入伍的大學畢業生預征對象及其義務兵,優待措施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措施》明確,在征兵期間,被縣人武部確定為預征對象并參加體檢的商洛市外就讀或就業返鄉應征大學畢業生(包括非丹鳳籍,從戶籍地或工作地回丹鳳返鄉應征的大學畢業生),均可參照軍隊義務兵差旅費標準一次性補助其往返學校(工作地)產生的交通費,補助標準上限為市外省內200元、省外400元,憑交通費發票核報。在服義務兵役期間,其父母或撫養人中的非財政供養人員,憑《入伍通知書》、縣人武部介紹信和“大學畢業生·優待家屬體檢卡”每年可在縣內擁軍醫院參加免費健康體檢1次;其家庭成員中共同生活且年滿60歲及以上的父母,按本人家庭領取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標準的5%,按月增發保家衛國養老榮譽金至服義務兵役結束;每年“八一”、春節期間,由各鎮(街道)負責對其家庭進行走訪慰問,并幫助解決服役期間的家庭困難問題;服役期間獲得嘉獎或被評為“四有”優秀士兵的,由戶籍所在鎮(街道)為其家庭主要成員佩戴綬帶或大紅花,并贈送慰問品。從丹鳳縣應征入伍的大學畢業生義務兵,按照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2000元、普通全日制專科畢業生1000元標準,每人發放一次性參軍報國獎勵金;技工院校全日制預備技師班、高級工班畢業生取得國家認可的高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分別比照普通全日制本科、專科畢業生標準發放入伍一次性參軍報國獎勵金。
在退役返鄉后,在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和屆中選額補配中,優先從優秀退役軍人特別是大學生退役軍人中推薦候選人,引導和鼓勵更多優秀退役軍人返鄉工作、扎根基層、服務鄉村振興。從丹鳳縣參軍入伍的退役大學畢業生,對暫未穩定就業的,根據本人意愿,縣人社部門優先聘用縣內公益性崗位;縣內組織的機關雇員、公安招聘警務輔助人員、民政部門社區工作者等需要公開招聘的,應提供不低于招聘總數10%的崗位用于專項招聘退役大學畢業生士兵。每年“八一”期間發布上年度立功受獎光榮榜及先進事跡,加大優秀大學生士兵典型宣傳力度,樹立攜筆從戎、建功軍營的鮮明導向。
《措施》指出,每年11月中旬,縣退役軍人事務局會同縣人武部,根據上年度入伍大學畢業生士兵名冊及其家庭成員情況,預算年度所需獎勵優待資金報縣財政局審核,縣財政局審核通過列入年度雙擁工作經費,據實予以保障。優待獎勵金發放工作由縣人武部會同縣財政局、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等部門審核后組織實施,每年分兩次發放到位。對入伍后大學畢業生不安心服役,以各種理由逃避服役被部隊除名的,由縣政府征兵主管部門負責、縣級相關部門配合,依法追究相應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