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璩宏偉)為深入推進作風建設整治工作,進一步激勵干部擔當作為,日前,丹鳳縣紀委監委出臺《作風建設整治“紅黑榜”通報制度》,確保作風建設專項整治工作落地見效。
制度規定,在上級監督檢查、督查巡察中被點名表揚、作風建設整治工作成效被市級以上主流媒體刊發報道、工作措施被市級以上工作專班、領導小組工作簡報刊發等5種情形之一的單位,將予以“紅榜”表揚;在被市級作風建設巡察(查)組、暗訪組、專項督查組通報批評,被縣作風建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縣級主要領導、分管領導會議點名通報,被省市主流新聞媒體曝光,群眾信訪舉報查核屬實等8種情形之一的單位,將予以“黑榜”警示。
據了解,累計2次被列入“黑榜”的單位和個人,縣紀委監委將對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警示談話,涉及的個人要在本單位公開檢討;累計3次被列入“黑榜”的單位和個人,縣紀委監委對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誡勉談話,涉及的個人取消年終評優資格。同時,對作風建設整治期間表現突出、整治成效明顯的單位和個人,在年終考核時予以加分,并在評優樹模中優先考慮。
“通過樹立身邊的正反面典型,讓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受到褒獎,同時也讓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無處遁形,實現‘紅榜’正向激勵、‘黑榜’反向約束的良好效果。”縣紀委監委黨風室負責人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