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為13歲的小師弟受了欺負,17歲的武校學生鄧某帶著幾個師兄弟去和同歲的北京市青少年散打季軍張某理論,后雙方發生爭執,張某猛踢鄧某胸部致其死亡。記者昨天獲悉,檢方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對張某提起了公訴。目前,北京市二中院已受理此案。
17歲的張某曾獲得北京市青少年散打季軍,案發時為北京某中學學生。被害人鄧某也是學生,生前在北京盛華國際武術俱樂部學習泰拳。案發前兩天,他剛過完17歲生日。據檢方指控,今年4月11日,在北京盛華國際武術俱樂部訓練館內,張某因瑣事與鄧某發生爭執,張某猛踢鄧某胸部,致其死亡。
檢方認為,張某犯罪情節惡劣,后果嚴重,社會危害性大,因此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但鑒于案發時,張某已滿16歲不滿18歲,依法應當從輕或減輕對其處罰。
據悉,該命案是因張某要求他人陪練遭拒而引發的。據武校同學介紹,4月11日下午,曾在該校習武的張某借用學校訓練館訓練。其間,張某提出讓鄧某的師弟小亮給他當陪練,小亮沒同意,張某很生氣,就抬手打了小亮。事后,教練讓張某向小亮道歉。鄧某得知小師弟受了委屈,就帶著另外三名師兄弟一同來到訓練館找張某理論。見面后雙方爭執起來,張某后向鄧某師弟道歉,但鄧某覺得“小亮才13歲,你欺負他,光道歉不行”,于是打了張某一記耳光。張某一怒之下猛踢鄧某的胸部。鄧某后被送往醫院搶救,最終不治身亡。(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