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之窗訊 (曹 勇)柞水縣為了認真落實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制度,有效解決我縣政府機構改革后行政執法證件換發和申領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及時解決行政執法證件換發和申領工作中遇到的問題。
一是高度重視行政執法證件換發和申領工作。組織開展行政執法證件換發和申領工作,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要求各鎮(辦)政府(辦事處)、各部門明確任務,落實責任,采取有力措施搞好此項工作;二是嚴格執行證件換發和申領工作標準。各鎮(辦)政府(辦事處)、各部門嚴格按照省、市、縣安排,結合自身實際,認真審查行政執法單位和人員資格,對未在行政執法單位或執法崗位、不直接從事行政執法工作、年度目標責任考核不稱職、因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受黨紀政紀處分不滿兩年的人員,不予辦理行政執法證件;三是切實加強行政執法證件日常管理。各鎮(辦)政府(辦事處)、各部門在年底前對行政執法人員進行一次認真清理,嚴格禁止無行政執法證件的人員從事行政執法工作。抓緊建立行政執法人員數據庫和證件管理臺賬,加強人員的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健全紀律約束機制,落實行政執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