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檢察院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工作側記
“人民群眾來信,是送上門的群眾工作。寄出去的每個小信封,體現出了檢察人的大情懷,件件回復不是關鍵,案結事了才是根本。”6月10日,在“民有所呼我有所應——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新時代檢察宣傳周新聞發布會上,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劉向東如是說。
自2019年高檢院在全國檢察機關安排部署“群眾來信件件有回復”工作以來,全市檢察機關認真貫徹落實高檢院指示精神,堅持司法為民的工作宗旨,研究制定了《商洛市檢察機關“群眾來信件件有回復”實施辦法》,建立了案件辦理反饋督促跟蹤機制和3個月實體性回復案件臺賬,從檢察機關受理信訪事項的范圍、分流程序、處理要求、后續監督方式等作了詳細規范,確保將群眾的每一封來信訴求真正落到實處。
一年來,全市檢察機關均能做到當日信、當日拆,堅持“分級負責、歸口辦理”,并在第一時間將信件錄入信訪2.0系統,利用信息化嚴格把控來信的流轉、辦理、跟蹤、督辦等時間節點,提高來信辦理工作效率。截至目前,商洛檢察機關共受理群眾來信357件,其中匿名無聯系方式70件,有效信件287件,7日內程序性受理回復有效信件287件,回復率100%。屬于檢察機關管轄案件33件,3個月內實體回復23件,延期回復5件,正在審查5件。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按照高檢院暫停對外接待工作的要求,市檢察機關暫停了接訪工作,但是“閉門不閉心、隔離不隔情”,依托12309檢察服務中心,妥善引導人民群眾以來信、網絡和電話方式表達訴求。檢察機關通過短信、電話、書面郵寄等方式做到件件有回復。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市人民檢察院共接到群眾來信來訪70多件,回復率達到100%。
“群眾來信件件有回復”是檢察機關向全國人民作出的莊重承諾,是檢察機關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理念的深刻體現。市檢察機關將把“群眾來信件件有回復”工作繼續向縱深推進,一如既往地主動作為,動真格、下真功,保障“群眾來信件件有回復”工作不打折扣、不掉鏈子,通過寄出的每一個回復體現出立檢為公、執法為民的檢察大情懷,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應。(陳丹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