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報 - 商洛之窗訊 (記者 方方 通訊員 盧雪莉)近日,商南縣交警大隊金絲峽中隊民警在執勤過程中救助了一只受傷大鳥,后經相關部門確認是國家重點保護鳥類“隼”。
據了解,6月27日,金絲峽交警中隊冀鵬飛等民警在轄區道路巡查及危險路段排查中,當車輛行駛至郭山路45km路段時,發現丹江河邊有一只大鳥,一直在痛苦掙扎。見此情況,中隊民警立即停車,從路邊小路下到河邊,才發現該鳥翅膀受傷,不能自己飛。因不知是什么鳥類,中隊民警隨即將受傷的鳥帶回金絲峽交警中隊精心喂養照顧,并及時通知金絲峽森林公安派出所。后經確認此鳥為隼,是國家二級重點保護動物。在照顧隼期間有人想出1200元買下該鳥,被金絲峽交警中隊民警當場拒絕。6月30日下午,此受傷的隼被移交到縣林業部門工作人員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