ⅱ. 杜尚對藝術和藝術家所取的簡單態度是:
“……活著,畫畫,做一個畫家--從根本上不意味著任何東西。實際上在今天事情還是這樣。一個人想成為畫家,是因為他想要所謂的自由,他不想每天早上去坐辦公室。我不覺得藝術家是那種必須做出什么東西來的社會角色,好像他欠了大眾什么似的,我討厭這種想法。我有興趣的不是藝術作品,而是做出作品的人。”
“一個個體,人之為人,人之為人的那個大腦,對我來說比他做出的東西要更有興趣,因為我注意到許多藝術家只在重復他們自己。當然這是不得不如此的,你不可能總在創造。他們有這樣的一種積習,使得他們,比如說,要在一個月里畫出一張畫來。一切取決于他們的工作速度,他們覺得他們欠了自己的社會每月和每年的畫作。”
“從根本上說,我不相信藝術家的創造功能,他和其他任何人是一樣的人。他的工作是要做某種事情,那么商人也是要做某種事情……‘藝術’這個詞是從梵文來的,它的意思是‘做’。現在每個人都在做些什么事,那些在畫布和畫框之內做東西的人就被稱為藝術家。起先他們都是被稱為工匠的,我更中意這個稱呼。無論在世俗的、軍事的、或是高雅的生活里,我們都是工匠。”
“我不覺得藝術很有價值。是人發明藝術的,沒有人就沒有藝術。所有人造的都沒有價值。藝術是一種癮,類似吸毒的癮。藝術家也好,收藏家也好,和藝術有任何聯系的人也好,都是沾了這種癮。藝術的存在絕對不是如同真理的存在一般。為什么允許藝術家的自我四處泛濫并毒害空氣?我們難道沒有聞到空氣中的惡臭?每天在這個世界上有6000個展覽在舉行,因此,如果為一個展覽,藝術家就認為是他藝術的終結,或相反,是他藝術生涯的高峰,不是有點兒可笑嗎?你必須把自己看成六千分之一,就該明白是怎么回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