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爾赫斯在一篇著名的散文《博爾赫斯和我》中這樣表達了他的“分離”立場:“有所作為的是另一個人,是博爾赫斯。我只是漫步于布宜諾斯艾利斯的街頭……我通過郵件獲得關于博爾赫斯的消息并在候選教授的名單或人名辭典中看到過他的名字。……我將寄身于博爾赫斯而不是我自己(假如說我還是個人物的話),很多年前我就曾經企圖擺脫他而獨處,并從耽于城郊的神話轉向同時光及無限的游戲,然而,那游戲如今也成為博爾赫斯的了,我還得另做打算。因此我的命運就是逃逸、喪失一切、一切都被忘卻或者歸于別人。”
能說出類似這些話的人,是那種最最精明的人,他們都知道,一個人一旦被“我”抓牢,他就是個終身囚徒了。 因此,杜尚也是精明透頂的,他一直都在小心逃離這個“我”的“追捕”,他把這個稱為“一生的戰斗”。他一生都不肯為“我”做任何事。他不要用藝術家的頭銜榮耀自己,他從不肯重復自己來為“我”沽名釣譽。他清楚地知道,只要逃離了我的“追捕”,他便可以徹底從名利地位解脫出來,他可以行所當行,至所當止,沒有什么東西可以左右他,他是他自己的主人。
這一切聽來似乎是自相矛盾的。前面我們還在強調杜尚的“獨自個兒”,“一個個體,一個半人半神的角色”,現在我們又在談論要逃離這個“個體”,要“無我”。是的,從我們通常接受的價值看,這是顯然矛盾的。而這兩者的“矛盾”關系,正像一位日本禪師鈴木大拙說的那樣:“人唯有當他不再是一個人才能自由。當他否定自己并融入整體,他才是自由的。更確切地說,當他是自己而又不是自己時,他才是自由的。只有當一個人徹底了解這個看來顯然的矛盾,他才有資格談論自由、責任或自發性。”這對我們而言是個迷。這個迷,我們值得花一生的時間去解開,早些解開的人有福了。只是杜尚可惡,他沒有給我們留下更多的話來指點迷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