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做藝術品經紀人的朋友告訴記者,他經常帶海外藏家到內地跟藝術家買作品,從來都是在藝術家家里或工作室直接交易。而多年從事這一行當積攢起來的人脈關系,也讓他跟藝術家能拿到低于市價的“工作室價”。類似的私下成交、“家里拿”現象十分普遍。而付款則采用香港開戶轉存外匯的方式。
可以說,藝術市場缺乏系統行業法律法規和有效監管、缺乏對各個環節的有效監察,比如經紀公司的專業資格及監控、藝術品交易的版權登記等,甚至藝術品真假難辨,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藝術品納稅的良性循環,導致藝術品稅收流失。
另一方面,迫于高額稅費的壓力,內地一些藝術品機構、畫廊和藏家選擇了一些“避稅”的方法,最常見的就是私自攜帶、臨時入關和低價報關。其中,按照國家規定,臨時入關的展品只能按照報關期限滯留,對于不得不再出關的藝術品,一些機構或個人則會用偽作進行替換;低價報關,則需要承擔運輸過程中損壞、遺失,而只能按入境報價來賠償的風險。因此,像諾亞這樣業內運輸服務很好,且能幫客戶逃避高額稅款公司就成為大宗藝術品運輸的首選公司。“‘諾亞’通常會幫客戶避稅,盡管這樣做也并不能為‘諾亞’本身帶來更多收入。加上他們對藝術品運輸服務很到位,即便價格跟同行比偏貴,國內很多大買家還是會選他們做(運輸)。”一位業內知情人士向記者透露。
這位業內人士還向記者透露,對于價格偏低、但攜帶不便的作品,他的做法往往是選擇“雜牌”運輸公司。這類公司通常會通過“分路段”的方法逃稅。“比如說,我從香港買的東西會先運到深圳,再從深圳運到杭州,再到北京。”他說,“有時候會分四五段運輸,但是總費用要比正規繳稅便宜很多。一件20萬元的油畫,運回來也就花七八千的運費。稅肯定是逃掉了。”
一位海外運輸公司的業務經理告訴記者,他們公司一般承接藝術品運輸是由與“海關”有關系的人員辦理“買單”手續,只要交一定的錢,就可辦理一般貨品的手續,按普通貨物報關。“藝術品,特別是油畫一般不會查,但是古董出口的話,風險會很大,但也能做。”他說。
據不完全統計,1985年,我國的藝術品進口額只有1600萬歐元,但是到了2010年,這個數字保守估計也有8.1億歐元,藝術品的進口份額也在25年的時間里從微不足道的0.4%增長到了5%。2010年,聯合國公布的從中國香港地區進口到中國內地的藝術品總額為1270萬歐元,而據中國政府的官方統計,則只有170萬歐元。
但另一方面,如果按現行稅率測算,藝術品需要繳納的稅金要占到藝術品總價格的四分之一。這對于一般的藝術品進口來說是筆不小的數額。(東方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