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彭江濤)近日,丹鳳縣公安局棣花派出所成功查處一起民用轎車私裝警報器、當事人非法持有人民警察警服、手銬等標志警械案件。目前,違法嫌疑人已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
5月19日下午,丹鳳縣公安局棣花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發(fā)現棣花社區(qū)一路口有一輛灰色轎車,上面安裝有報警器。于是民警上前查看,進而發(fā)現該轎車主駕駛座椅上有一件警服,上面胸徽、警號、領花等標志齊全。于是,民警立即展開調查。經調查,違法嫌疑人彭某出于好奇,給自己的轎車上私裝了一個報警器,同時又在網上購買了一副手銬及人民警察肩章、胸徽、警號、領花等警用標志安裝在自己在西安某醫(yī)院當保安時的警服上供自己使用。面對民警的調查詢問,嫌疑人彭某不以為然,當民警告知其已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人民警察法》的相關規(guī)定時,彭某才悔之晚矣。彭某因無知而觸犯了法律,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廣大青年當引以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