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人到新聞出版總署上訪
8月3日,《火花》雜志社北京編輯部向中宣部、公安部、陜西、渭南等地領導反映了相關情況,并請求相關領導制止渭南警察的行為,不要讓渭南警察再炮制出第二個“仇子明事件”。
8月8日,渭南市移民開發局工會主席李萬明致電謝朝平:6日那天,臨渭區公安分局某副局長帶著3人把他請到局里,對書的作者、寫作過程、運輸、是否收費等問題進行了訊問;頭一天,華陰公安局也對移民代表董生鑫進行了相似的訊問。記者證實了這一細節。
17 日中午,《火花》主辦單位、山西文聯主任李文明給魏丕植打電話說:渭南的人到新聞出版總署鬧事了。據謝朝平的自述文章顯示,李文明講,省新聞出版局報刊處的領導說:新聞出版總署打電話到山西,上午上班時,渭南市十多二十人到總署上訪,要求總署出面收回還未收完的《大遷徙》,要求除讓《火花》雜志社北京下半期停刊外,還應加重處理下半期的領導。 17日,謝朝平的記錄是:渭南十多二十人去新聞總署上訪,天天都預感一雙邪惡之手正在逼近。
19日上午10時許,朱福利、劉延欣兩名警察在朱家墳派出所干警陪同下,到魏丕植辦公室調查取證。“我認為《火花》增刊《大遷徙》一書的出版只是一個行政違規,并沒有違法。我們出版沒有收一分錢,書又未賣一分錢,這根本談不上違法犯罪。”
19日晚,李瓊撥通了魏丕植的電話:“謝朝平被渭南警察抓走了……”
作家家屬要求放人
律師拋出多個疑點
前天下午,記者前往渭南“書案”的辦案單位——渭南市臨渭公安分局聯系采訪事宜,政治處主任張君萍辦公室的門仍然緊閉著,她前日留給記者的手機仍然是“暫時無人接聽”狀態。
律師提出兩大疑點
之后,政治處一名姓石的副主任表示,只有重大案件、牽涉人數多的案件和特殊案件才會成立專案組,而謝朝平一案正是由臨渭公安分局成立的專案組辦理的。
對此,謝朝平的代理律師周澤表示很不理解,“既然謝朝平一案屬于刑事案件,且是成立了專案組辦的重大案件、特殊案件,為什么不是由專門辦理刑事案件的刑偵部門和經偵部門來辦,而是由負責治安管理的治安大隊辦案”。
早在8月19日下午5時許,王鵬、劉延欣等4名專案組成員,在北京朝陽公安分局警員陳旭等人的陪同下,進入謝朝平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區的出租屋里,將謝帶走。而前日,臨渭公安分局政治處石姓副主任稱,一般情況下,異地辦案時,須請犯罪嫌疑人所在轄區的公安分局和派出所協助。但渭南公安分局到北京市石景山區抓人卻帶著北京市朝陽公安分局的警員,這讓謝的家屬和代理律師懷疑其中涉嫌人情辦案。
“立案就不應該”
前天下午4點多鐘,臨渭公安分局副局長王希強透露了一個重要信息:謝朝平一案的辦案人員仍在河北廊坊搜集證據,完善證據鏈。
周澤認為,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只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和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提請延長30天批捕,其他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機關最遲應該在7天之內提請檢察院批準逮捕,加上檢察院的批捕期限也是7天之內,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在正式批準逮捕前最多只能羈押14天。
“謝朝平于8月20日被刑事拘留至今已經14天了,警方仍未提請檢察機關進行批捕,這就是說他們沒有找到應該逮捕謝朝平的證據。”周澤說,“立案就不應該,現在應該無條件撤銷案件并放人。”
這幾天,謝朝平的妻子李瓊和其代理律師周澤會先后抵達渭南,要求警方放人。他們此行的另一目的是索要謝朝平的刑事拘留通知書,因為至今,謝的家屬還未收到拘留通知書。而按照規定,拘留后,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以外,應當把拘留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