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袁紅說,當時簡直不敢相信那就是自己的父親,“剛進中心時還能走一點路,再見到時已經得用擔架抬了”。
休養中心的第92位老人
萬袁紅說,父親在家時還能拄著拐杖走路,能自己吃飯,健康狀態一直很好;魏國珍仍記得,萬德陽被送到休養中心時,胡子和頭發很亂、很長,精神狀態也比其他老人要差。
在入住天樂老年休養中心之前,萬德陽一直和女兒、女婿一起生活。2009年底,因為萬袁紅的預產期提前,考慮到父親無人照顧,萬袁紅便托人將父親送到了珠山區惟一的養老院——天樂老年休養中心。
萬袁紅說,父親在家時還能拄著拐杖走路,能自己吃飯,健康狀態一直很好。
萬袁紅曾兩次到過天樂老年休養中心看望父親。其中,她記得最深刻的一個細節就是,“護理員給我父親喂食,假牙卻放在桌子上,說我父親不吃。沒有牙,怎么嚼啊?”
她認為,醫院診斷的“嚴重營養不良”和天樂老年休養中心長期不合理照顧有直接關系。
另外,萬德陽死前,臀部、兩膝的褥瘡(褥瘡:由于局部組織長期受壓,發生持續缺血、缺氧、營養不良而致組織潰爛壞死),也能證明天樂老年休養中心在護理上并沒有盡到協議書上承諾的“衣食住行全護理”的職責。
但萬袁紅的說法遭到了休養中心方面的反駁。
天樂老年養老中心負責人之一的魏國珍仍記得萬德陽來時的情景,那天正是她接待的。
“2009年12月29日那天,萬德陽的女婿把他送到休養中心,老人的胡子和頭發很亂、很長,精神狀態也比其他老人要差。”
當時萬德陽的身體狀態低于了魏國珍的預期:“電話里不是說可以摸著走嗎,怎么腿都邁不過來?”
站在養老中心鐵門里,魏國珍有些擔心地對家屬說:“如果沒好轉,得接回去啊。”
在魏國珍的要求下,萬德陽理了發,簽了協議后正式成為天樂老年休養中心第92位老人。
“入院前,家屬并沒有告訴我,老人還有這么多的病,而且休養中心只有護理責任,沒有給老人治療的義務。”魏國珍說。
有爭議的“免責條款”
在家屬必須簽字的告知書上,各種突發性疾病可能帶來的風險加入到免責條款中:老人在入住期間突發疾病死亡或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者,休養中心不承擔責任。
2010年5月14日上午9時,在景德鎮市昌江區人民法院,休養中心對萬德陽的死亡是否要擔責成為了辯論的焦點。
而入院時被忽略的程序——體檢,成為原、被告分歧的發端。
為什么不做入院體檢呢?魏國珍的回答是:“如果要體檢也應該先由家屬帶去體檢,我們在協議書上明確注明,如果老人入院前隱瞞病情,家屬應負責。”
而萬袁紅認為,養老院有義務給老人做體檢,但事實上沒有。但是從休養中心的辦理手續來看,他們對于可能面臨的風險早有預期。
在家屬必須簽字的告知書上,記者看到,休養中心明確提出“三類人群”不予以接受:患有精神病人員、患有傳染性疾病的人員、患有癲癇病人員。
除此之外,告知書中還有很多免責條款:“中心敬請各位家屬,如實填寫《入住老人情況登記表》,不要隱瞞、認真詢問、審閱協議書中的有關內容,而后再與我中心簽訂協議……如自行洗曬造成意外、乘服務員未注意之機攀爬摔倒、擅自出走等行為,本中心不承擔任何責任。”
另一份家屬必須簽的協議書上,各種突發性疾病可能帶來的風險出現在免責條款中:“如患有心腦血管或尚未檢查出有疾病者,在入住期間突發疾病,如心肌梗塞、腦梗塞、腦溢血中風等死亡或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者、高齡突發死亡者、意外傷害死亡者、自行摔倒跌傷者等,‘中心’不負任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