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起,遼寧省沈陽市多家投資擔保類公司突然發生失聯停業、老板“跑路”事件,引發社會關注。記者了解到,沈陽市大東區檢察院近日已將11件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案件的投資公司相關負責人批準逮捕。
2014年10月中旬以來,沈陽市內一些新注冊的投資擔保類公司,以高額利息回報并以贈送豆油、面粉等小恩小惠為誘餌,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投資、理財存款,不久后相繼失聯、“跑路”,相關企業數量超過20家。沈陽市警方及各區警方接到報案后,迅速成立專案組調查,初步認定相關企業涉嫌集資詐騙等犯罪。
今年3月下旬,沈陽市公安局大東分局將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的11件案件提請審查逮捕。大東區檢察院審查認定,犯罪嫌疑人吳某、劉某等人利用投資公司的形式,在未經批準的情況下以高額利息為誘餌從事非法吸收存款業務的行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決定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楊某、岳某等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投資事實,非法集資數額達數百萬元的行為,涉嫌集資詐騙罪,決定批準逮捕。對負案在逃的多名犯罪嫌疑人,大東區檢察院向公安機關發出“應當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議書”,建議公安機關及時抓捕歸案。
據記者了解,沈陽另有一些“跑路”的投資擔保類公司分布在鐵西、和平等城區,當地警方仍在緊張破案中,尚未進入批捕及起訴階段。(記者范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