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管理
減少會議數量禁發會議禮品
通知規定要嚴格控制會議數量、大力壓縮會議經費支出,原則上各單位2013年會議數量比2012年減少10%,會議費支出總額較2012年壓縮10%。
通知指出,要嚴格執行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會議費管理規定,推進會議定點管理改革,從嚴控制會議數量、規模、會期和經費預算,盡量采取電視電話或者視頻會議形式。各單位要按照定點和就近原則安排會議場所,不得到旅游點召開會議,不得將本市會議安排到市外召開,市內會議原則上不安排住宿。嚴禁將個人消費的電話費、洗衣費、參觀門票等列入會議費開支。嚴禁發放會議禮品、紀念品。
日常辦公
嚴控差旅費用規定人數時間
日常辦公經費支出也要實行嚴控。通知規定,要嚴控差旅費支出,從2013年起,各單位赴外地參加會議的人數及時間不得超出會議通知要求,且不能繞道前往會議地點以外的地方;嚴格控制赴外地進行考察調研等活動的人數和在外停留時間;在外地參加展會、論壇、研討會等活動的人數及時間應嚴格按照相關活動方案進行安排。
編制工資
制止超編進人不得亂發補貼
通知規定,要嚴格執行機構編制集中統一管理和審批制度。組織、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按規定在編制和領導職數內配備領導干部、錄用調配人員,財政部門根據機構編制和實有人員情況核撥經費和工資。加強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堅決制止自定編制、超編進人、超職數超規格配備領導干部、超限額設立機構或者擅自提高機構規格、以虛報人員等方式占用編制并冒用財政資金等行為。對以虛報人員等方式占用編制并冒領財政資金的,一律收回已發放的財政資金并追究責任。
嚴格執行國家工資管理制度。財政部門根據人力資源保障等部門核定的工資福利標準核定人員經費預算、核撥經費。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名義、方式亂發津貼、補貼、獎金項目,不準擅自提高現有津貼、補貼、獎金的標準和水平。(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