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社會養老保險的覆蓋面迅速擴大,但針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管理體制卻比較混亂。西南財經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林義說,城鄉社會養老保險的基層平臺建設和能力建設問題變得尤為迫切,一些地方在人員編制、信息技術、金融支持、費用收繳與待遇發放管理服務能力顯得力不從心。
由于制度執行和管理不到位,又缺少監督機制,預留了腐敗空間。一些受訪干部說,“基金統籌和管理在縣一級,省市都無權過問,但省、市、縣又沒有成立對應的監督機制,很多人都千方百計想動這筆錢。”
此外,如何實現老農保、城鄉居民保、城鎮職工保等不同險種的銜接,一直是較難處理的問題。林義表示,盡管采取只疊加、不扣減的方式推進制度銜接。但有可能在地區間的養老保險待遇水平出現新的不平衡,出現新的歷史欠債的隱患,加之基層經辦機構處理上政策尺度掌握的不一致,容易引起制度銜接中的矛盾,對群眾的長期參保帶來不利影響。
須維護長期繳費意愿
專家認為,國家應從維護城鄉居民的長期繳費意愿、保證各級財政資金支持、實現財務收支與基金管理的可持續性、建立基礎管理平臺等方面著手,實現農村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可持續發展。
如何提高參保人的繳費意愿,靖鳳娥認為,首先國家應調高繳費標準,明確各級財政補貼的比例,根據不同的標準制定階梯式的補貼,鼓勵農民多繳多得。其次,根據繳費年限,適當提高基層養老金的標準,鼓勵農民長繳多得。
針對基礎養老金待遇偏低,調待機制缺失,制度正效應面臨減退的風險。張均表示,基礎養老金的調整要適當考慮經濟增長和居民收入增長的因素,與物價指數掛鉤,與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的補差水平以及城鎮其他各類養老金待遇保持銜接。
專家建議,政府財政補貼向農村和中低收入群體傾斜,拉近城鄉差別,減輕貧富差距。同時,定期評估轉移支付的有效性,把握財政總體預算和中長期預算,使得政策具有可持續性。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勞動經濟學院副院長朱俊生認為,國家應加強中央財政的轉移支付力度,解決中西部地區的經濟狀況可能帶來的籌資難度,保證貧困地區城鄉養老保險制度的發展,并加大財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
孫建夫表示,政府可以借鑒企業年金的經驗,建立個人養老儲蓄賬戶管理的受托人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結束地方商業銀行格局的非專業化的局面,確保養老保險資金安全和基金保值增值,讓群眾放心。
專家認為,管理服務既影響已領取待遇的老人的保障服務程度,又會影響為數眾多的參保農民。林義表示,國家應立足于構建長期穩定運行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管理平臺,在資金投入、人員編制、辦公場所、信息網絡建設、外部服務支撐等方面進行規劃布局,加快基層農村社保專業人才培養培訓力度。
同時,加強基層平臺的建設,在機構名稱、信息化平臺、辦事規程、政策宣傳口徑上至少在一個省區內保持基本統一。地區間力求避免較大的差異化政策、一地一策的模式,否則會帶來新的隱患。
城鄉社會養老保險體系建設推進中必然面臨與其他制度的銜接。專家建議,國家抓好頂層設計,處理協調好利益關系,注重從完善機制上下功夫。同時,重視在普惠型制度建設和覆蓋面擴大上著力推進,避免因簡單提高待遇水平而引發公平的矛盾。在具體操作中應注意避免重復保障,重復計算。(人民網)